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0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通辽市。
3.公司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11名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董事6人、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5人)。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分别为胡春艳、应宇翔、李宏飞、韩放、李明。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王伟光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议案相关高管、董秘,议案相关部门负责人。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任周欣先生任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聘任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该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关于库伦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库伦旗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项目(一期工程)并对库伦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库伦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库伦旗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项目(一期工程)并对库伦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81)。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张昊、于海涛、胡春艳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与会的6名非关联董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3)。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84)。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张昊、于海涛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关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85)。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张昊、于海涛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吸收合并鼎信招投标公司并成立电投能源物资装备分公司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吸收合并鼎信招投标公司并成立电投能源物资装备分公司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6)。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定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吸收合并鼎信招投标公司并成立电投能源物资装备分公司的议案》和2024年9月1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注销通辽电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提交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7)。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二)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
总会计师简历
周欣先生,1975年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近五年曾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与财务部处长、副总监、经济运行支撑中心副主任、财务与资本部(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电投集团综合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除上述情形之外,周欣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周欣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核查,周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1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库伦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库伦旗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项目(一期工程)并对库伦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电投能源”或“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库伦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库伦旗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项目(一期工程)并对库伦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1.库伦旗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项目(一期工程)已于2024年5月立项,拟由库伦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库伦旗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项目(一期工程)。
库伦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6月7日,是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库伦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库伦旗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项目(一期工程),考虑库伦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拟将该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5300万元。
2.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库伦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库伦旗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项目(一期工程)并对库伦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该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规划情况
2023年12月,库伦旗农村能源试点县项目取得国家批复,2024年4月库伦旗政府印发《关于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优选开发主体结果的通知》,电投能源取得项目开发权。本项目为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建设规模60万千瓦,其中风电35万千瓦、光伏25万千瓦、配套建设集中电化学储能90MW/180MWh、乡村能源站等相关附属设施。本次拟履行一期工程投资决策程序,工程规划5.5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风电5万千瓦、光伏0.5万千瓦)。
2.项目位置
项目一期工程风电、光伏场址位于库伦旗库伦镇境内,场区距离库伦旗城区12公里,临近305省道、236县道,交通便利,能够满足重大件运输要求。
3.项目前期进展
项目投资决策阶段所需的全部22项支持性文件已全部取得。
4.资金及来源
项目总投资26602.52万元,项目工程动态投资26434.46万元,工程静态投资26035.06万元。
项目风电部分动态投资23781.65万元,动态造价4756.33元/千瓦,静态投资23411.4万元,静态造价4682.28元/千瓦。
项目光伏部分动态投资1652.81万元,动态造价2746.46元/千瓦,静态投资1627.84万元,静态造价2704.97元/千瓦。
本项目由库伦旗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资本金比例20%,其余为银行贷款,可研年贷款利率为3.85%。项目单位已就项目融资事宜与银行进行对接,预计项目实际融资成本将较可研报告阶段有所降低。
三、项目投资及经济性评价和技术性分析
(一)经济性评价
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12.9年,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超过8%。
(二)技术性分析
风电部分:拟安装8台单机容量6.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叶轮直径为200米,轮毂高度为125米,机组出口电压1.14千伏,配套选用8台箱式变压器进行升压。具体以初步设计为准。
光伏部分:项目容配比为1.2,实际装机容量为6.02兆瓦,交流侧并网额定容量为5兆瓦,拟采用峰值功率710Wp组件,共8476块光伏组件;逆变器采用225千瓦和320千瓦组串式逆变器。具体以初步设计为准。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
1.符合国家战略政策。该项目是国家首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项目之一,对保障农村地区能源安全,推进农村地区炊事、取暖电气化利用率创造有利条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形成示范效应。
2.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通过项目建设,对引领可再生能源创新发展,推动能源革命,促进地方能源转型升级具有示范效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五、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以及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
1.电价下行风险
风险描述:考虑到分布式项目将来可能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价存在下行风险。
防范措施:提前做好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准备,积极对接相关方,合理安排检修时间,提升可利用小时数,利用农村能源革命试点政策,争取在上网电价和电量上达到最优效果,进一步保障项目收益率。
2.源网工程建设不同步风险
风险描述:项目送出工程建设存在滞后的可能性。
防范措施:在后续工作中,积极主动提供支持,协助推进相关工作。同时根据送出工程建设进度,合理安排项目工期,确保网源同步投产。
(二)前述项目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主要影响
根据项目可研测算,在边际条件保持一定情形下,该项目在投产运营期预计累计实现利润总额9642.74万元,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超过8%,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税后)439.25万元,资本金财务净现值859.45万元;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为7.07%,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11.73年。通过计算结果进行分析,本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税后)及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资本金财务净现值大于零,说明本项目在财务上可行。项目动态投资26434.46万元,资本金投资比例为动态投资的20%,其余80%为国内银行贷款。项目累计盈余资金4612.82万元,整个运行期每年累计盈余资金均大于零,有足够的净现金流量维持正常运营。项目资产负债率最大值为80%,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随着项目投产发电,资产负债率逐渐下降,还清固定资产投资借款本息后,资产负债率趋于0。说明本项目财务风险较低,偿还债务能力较强。除此之外,项目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其他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2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1,719,028.94万元(不含税),详见《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调整后预计公司2024年将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1,905,579.79万元(不含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86,550.85万元(不含税),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张昊、于海涛、胡春艳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议案中交易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本次调整前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不含税、万元
■
■
(三)2023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不含税、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法人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下述交易方受国家电投控制,与公司形成关联交易。
1.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① 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②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
③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
④ 法定代表人:刘明胜
⑤ 注册资本:3,500,000.00万元
⑥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铁路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⑦ 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⑧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
2.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① 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2号
③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2号
④ 法定代表人:张勇
⑤ 主营业务:销售电能设备;电力及相关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招投标代理;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⑥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⑦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
3.国家电投集团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① 名称:国家电投集团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②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2层
③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2层
④ 法定代表人:徐占亮
⑤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⑥ 主营业务:金属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纸浆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⑦ 股东: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5%,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持股25%,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
⑧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
4.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① 名称: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② 住所: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街道羊圈子村
③ 注册地: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街道羊圈子村
④ 法定代表人:方正
⑤ 注册资本:100,562万元
⑥ 主营业务:供热、发电
⑦ 股东: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⑧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
5.抚顺辽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① 名称:抚顺辽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② 住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章党镇万金屯村
③ 注册地:抚顺市东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④ 法定代表人:于子龙
⑤ 注册资本:28,280万元
⑥ 主营业务: 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⑦ 股东: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⑧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
6.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本溪热电分公司
① 名称: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本溪热电分公司
② 住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赫地社区
③ 注册地: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赫地社区
④ 法定代表人:高玉新
⑤ 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等
⑥ 股东: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⑦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⑧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
7.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抚顺热电分公司
① 名称: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抚顺热电分公司
② 住所:抚顺市顺城区高山路18号
③ 注册地:抚顺市顺城区高山路18号
④ 法定代表人:王明策
⑤ 主营业务: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
⑥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⑦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
8.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① 名称: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② 住所: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虹光街31号
③ 注册地: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④ 法定代表人:杨辉
⑤ 注册资本:2,961,772,616.19元
⑥ 主营业务:发电业务,供热业务
⑦ 股东: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⑧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
9.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松花江第一热电分公司
① 名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松花江第一热电分公司
② 住所: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力路1号
③ 注册地: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力路1号
④ 法定代表人:朱景权
⑤ 主营业务:发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
⑥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⑦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
10.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
① 名称: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
② 住所: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力路1号
③ 注册地: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力路1号
④ 法定代表人:朱景权
⑤ 注册资本:1,675,224,900.00元
⑥ 主营业务:发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
⑦ 股东: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⑧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
1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
① 名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
② 住所:白城经济开发区电厂路2066号
③ 注册地:白城经济开发区电厂路2066号
④ 法定代表人:张九彧
⑤ 主营业务:火电、新能源
⑥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⑦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
12.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分公司
① 名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分公司
② 住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长清公路21公里处
③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④ 法定代表人:牛国君
⑤ 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自来水生产与供应;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供冷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⑥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⑦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
13.吉林吉长电力有限公司
① 名称:吉林吉长电力有限公司
② 住所:吉林省四平市四平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路286号
③ 注册地:吉林省四平市
④ 法定代表人:李赤兵
⑤ 注册资本:33,033.976715万元
⑥ 主营业务:发电、售电、产热、售热、批发煤炭及相关材料(涉及许可的需凭许可经营,未取得许可前禁止经营)、设备、备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⑦ 股东: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⑧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
1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
① 名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
② 住所:四平市铁东区开发区大路286号
③ 注册地:吉林省四平市
④ 法定代表人:李赤兵
⑤ 主营业务:生产运营(生产、销售电力和热力,煤炭批发经营、道路运输),负责四平项目的工程建设、生产准备;发电配套制氢(供内部生产自用);电站检修服务,供热及工业供气,粉煤灰综合利用;燃烧煤烟污染治理服务;新能源(包括风电、太阳能、分布式能源、气电、生物质)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销售、技术服务、项目建设委托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⑥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⑦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
(二)与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等拟发生的关联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东能源”)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法人等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下述相关交易方受蒙东能源控制,与公司形成关联交易。
1.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① 名称: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②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河大街交汇处
③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河大街交汇处
④ 法定代表人:王伟光
⑤ 注册资本:330,000万元人民币
⑥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公共铁路运输;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产养殖;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餐饮服务;住宿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煤炭洗选;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资源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煤炭及制品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工程管理服务;餐饮管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⑦ 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5%。
⑧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
2.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① 名称: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②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河大街交汇处(电厂街)
③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河大街交汇处(电厂街)
④ 法定代表人:孙文
⑤ 注册资本:572,000,000元
⑥ 主营业务:开发、建设、生产、销售电力、热力产品;粉煤灰与石膏开发、销售与综合利用。
⑦ 股东:天津二发电力科技投资合伙企业、通辽电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⑧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
3.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发电总厂
① 名称: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发电总厂
②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河大街交汇处(电厂街)
③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河大街交汇处(电厂街)
④ 法定代表人:孙文
⑤ 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公共铁路运输;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工程施工;受电、供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⑥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⑦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
4.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辽盛发热电分公司
① 名称: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辽盛发热电分公司
② 住所:通辽市科尔沁区新工一路4号
③ 注册地:通辽市科尔沁区
④ 法定代表人:姚大春
⑤ 主营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电业务、再生资源销售。
⑥ 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⑦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⑧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
(三)与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法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公司与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煤集团”)控制的法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下述交易方受霍煤集团控制,与公司形成关联交易。
1.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① 名称: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② 住所:内蒙古霍林郭勒市珠斯花大街中段
③ 注册地:内蒙古霍林郭勒市珠斯花大街中段
④ 法定代表人:谷清海
⑤ 注册资本:290,000万元
⑥ 主营业务:经营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经营项目,国有股股权收益、项目开发、投资,受托进行国有资产管理、兼并、转让、租赁及产权交易,铝,铜,硅,碳素及相关产品销售,机电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农作物种植,机电产品(汽车除外)制造,修理;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仓储(危险品除外)
⑦ 股东:通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⑧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2.内蒙古霍宁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① 名称:内蒙古霍宁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② 住所: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工业园区内
③ 注册地:霍林郭勒市南区文化宫东侧
④ 法定代表人:段继来
⑤ 注册资本:11,800万元人民币
⑥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铝用阳极碳素生产及销售。
⑦ 股东:内蒙古霍煤通顺碳素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7.86%;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6.72%;内蒙古源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42%。
⑧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
3.内蒙古中油霍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① 名称:内蒙古中油霍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②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滨河路北段东侧
③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滨河路北段东侧
④ 法定代表人:陈永志
⑤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⑥ 主营业务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仓储(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经营;住宿服务;出版物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轮胎销售;电池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洗车服务;广告发布;煤炭及制品销售;肥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电子过磅服务;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⑦ 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9%,霍林郭勒市霍煤集团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
⑧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
(四)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该关联人最近一期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前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以及合同签订情况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采购商品或接受服务、出租、承租等交易。
定价原则和依据:以上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以同类业务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允、合理交易原则。
关联交易具体定价原则如下:
1.采购商品
(1)生产铝产品原材料
氧化铝:主要参考氧化铝市场四网(阿拉丁、百川、安泰科、上海钢联)报价+运费等采购费用。
氟化铝:采购价格主要参考中铝集团氟化铝集采价格。
阳极碳块、生阳极碳块等其他材料:参考山东魏桥公布的出厂价格+运费或市场价格制定采购价格。
(2)采购工业用水定价原则
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内发改价规范字〔2018〕736号)规定:水利工程由用户自建自用的,供方与终端用户通过协议明确由双方协商定价决定的规定。工业用水定价以成本加成定价方式,经双方协商确定。
(3)采购总包配送工程物资定价原则
利用中电物资服务平台,采取委托集中采购方式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所需基建物资、生产物资,属化零为整的采购管理模式,通过发挥集中招标采购的规模优势,起到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生产运营成本,以“集中招标、统一配送、有偿服务”为定价原则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交易方为采购上述物资提供了集中招标、统一配送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在采购合同中,在中标价基础之上,按照中标价的3-7%比率向其支付招标、配送服务费,服务费与中标金额之和即为供货合同金额。
(4)采购其他商品: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2.销售商品
(1)煤炭产品
2024年长协价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要求,在蒙东区域价格合理区间内协商确定。
2024年市场价格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蒙东市场价格区间内,按照随行就市原则确定,内外部煤炭销售价格保持一致。
煤炭销售交易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结算方式:原则上执行当月发煤次月结算,特殊情况季末结清。
(2)铝锭销售定价原则
铝锭销售定价原则(市场价原则):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一个定价期,基价为定价期内上海有色网(https://www.smm.cn/)铝锭现货市场公布的SMMA00铝每日均价的算术平均价格。
结算价格:铝锭AL99.70的结算价格=基价-销售费用+运输费用。
销售费用指从甲方厂内至乙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人工、装卸、运输及短倒等费用,东北区域核定销售费用为173元/吨,在月度保底销售量0.6万吨上浮20%(含20%)之内,按照核定销售费用173元/吨执行;超过月度保底销售量0.6万吨20%之上的部分,若在东北区域销售,核定销售费用为173元/吨;如发往其他区域销售,核定销售费用为374元/吨。运输费用指从甲方厂内至乙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装车及运输费用。
高端铝、低铁铝及多品种的结算价格=铝锭AL99.70结算价格+升水价格。
(3)销售煤炭、铝产品类关联交易说明
预计2024年度内,煤炭、铝产品关联交易销售价格会随着煤炭、铝产品市场情况及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指导意见发生波动或调整,若价格波动或调整触及重大经营环境变化的,公司将依照规定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4)销售水、电、除盐水等其他商品定价原则
成本加成确定价格,价格构成包括生产成本、劳务成本、税费及相应利润。
3.提供、接受劳务
按照成本加成确定价格,价格构成包括劳务成本、税费及相应利润或通过公开招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4.承租、出租
按照成本加成确定价格,价格构成包括折旧及摊销、劳务成本、税费及相应利润。
(二)付款及结算方式
日常业务过程中涉及的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遵循公司一般商业条款,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三)关联交易合同签订情况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署相关协议。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预计期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由日常经营产生,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结算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定价主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适当集中采购可节约成本费用。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生产开展计划,对拟发生的2024年度煤炭、铝产品及其他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调整,关联交易事项包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承租车辆及房屋等类型。我们认为上述的关联交易事项确系公司生产经营事项,审议的各类关联交易均有明确的定价原则,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决议以及公司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询问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内部审计人员。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确认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情况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确认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情况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2024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保荐机构意见。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3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依据2022-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招标结果及公司章程第180条“公司聘用取得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健事务所”)系公司2022-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特许资格和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本年事务所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规定。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聘任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协议之日起,审计范围包括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预计审计费用与上期一致,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壹万捌仟元整(含税)。内控审计费用包含在审计费用中,不再单独收费。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业务信息: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34.83亿元,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2023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家数675家。审计客户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三、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文锋,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或IPO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安长海,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或IPO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维华,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预计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壹佰肆拾壹万捌仟元整,与去年审计费用金额一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内控审计费用包含在审计费用中,不再单独收费。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特许资格和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诚信方面不存在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受到处罚的情况,该机构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文件规定且满足投资者保护能力的要求。
其在2023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并履行程序。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聘任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协议。
五、报备文件
1.《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相关资质文件(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4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资金需要,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能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扎哈淖尔煤业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坑口发电公司”)拟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委托人电投能源公司、扎哈淖尔煤业公司、坑口发电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被资助对象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逐笔分次提供累计不超过5亿元(上限)委托贷款,该资金为自有资金。
贷款利率: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借款利率将参考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实际执行利率以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结果为准。
借款利息与计息方式:按日计息,按季付息,付息日为每月的21日。
贷款期限:自借款协议生效起12个月或以上(具体日期以协议约定为准),如借款人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2.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委托贷款关联交易概述
1.此次提供委托贷款的资金为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目的在于利用自身沉淀资金解决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电投能源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并向其按需分次在额度内提供委托贷款。此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提供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委托人电投能源公司、扎哈淖尔煤业公司、坑口发电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逐笔分次提供累计不超过5亿元(上限)委托贷款,该资金为自有资金。
贷款利率: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借款利率将参考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实际执行利率以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结果为准。
借款利息与计息方式:按日计息,按季付息,付息日为每月的21日。
贷款期限:自借款协议生效起12个月或以上(具体日期以协议约定为准),如借款人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贷款偿还:借款人的还款计划与还款方式为到期归还,通过财务公司划付。
委托贷款费用: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财务公司作为受托人向委托人收取的手续费为委托贷款的万分之五。
委托贷款协议签署日期:委托贷款协议截止本公告日尚未签订,签署地点:北京,其中委托人3家即电投能源公司、扎哈淖尔煤业公司、坑口发电公司。被资助对象1家即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
担保措施: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为电投能源全资子公司,电投能源可掌握上述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委托贷款资金风险可控。后续电投能源将会对上述单位的日常经营效益情况进行监控,加强还款跟踪和管理,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3.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议案的表决情况: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张昊、于海涛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情况
①名称: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②成立日期:1992年9月2日
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922079532
④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金贸大厦3单元19-21层
⑤法定代表人:尹国平
⑥注册资本:750,000万元
⑦主营业务:公司具备《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除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以外的全部经营资质,并获批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资格、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资格、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资格、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是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市场会员、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会员
⑧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236,807.56万元,负债6,642,032.54万元,所有者权益1,594,775.02万元,营业收入177,899.65万元,利润总额155,874.31万元,净利润117,894.8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5200万元,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为良好。
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⑩主要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财务公司40.86%股份。
(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二)条规定,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法人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财务公司为国家电投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① 名称: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
② 成立日期:2018年4月25日
③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创汇大厦A座15楼
④ 注册资本:35,000.00万元
⑤ 主要股东: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份。
⑥ 法定代表人:张利华
⑦ 控股股东: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⑧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⑨ 主营业务:风力、太阳能发电的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技术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⑩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82,720.99万元,负债122,839.56万元,所有者权益59,881.43万元,营业收入17,000.01万元,利润总额643.06万元,净利润663.93万元(数据经审计)。截止2024年10月31日,总资产为179,931.57万元,负债120,075.22万元,所有者权益59,856.35万元,营业收入12,086.12万元,利润总额-176.33万元,净利润-167.2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其不涉及担保等或有事项,资信情况或最新信用等级为AA+。
11 被资助对象与上市公司关系: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12 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3年度未对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3 被资助对象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一)委托贷款概述
委托人电投能源公司、扎哈淖尔煤业公司、坑口发电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逐笔分次提供累计不超过5亿元(上限)委托贷款,该资金为自有资金。
(二)贷款利率
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借款利率将参考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实际执行利率以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结果为准。
(三)借款利息与计息方式
按日计息,按季付息,付息日为每月的21日。
(四)贷款期限
自借款协议生效起12个月或以上(具体日期以协议约定为准),如借款人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五)贷款偿还
借款人的还款计划与还款方式为到期归还,通过财务公司划付。
(六)委托贷款费用
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财务公司作为受托人向委托人收取的手续费为委托贷款的万分之五。
(七)用途:用于日常经营。
(八)担保及反担保措施: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其他。
(九)被资助对象应遵守的条件:不将委托贷款用于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禁止的领域和用途、从事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其他违反监管规定的用途等。
(十)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或者违背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一声明和保证,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为电投能源全资子公司,电投能源可掌握上述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委托贷款资金风险可控。后续电投能源将会对上述单位的日常经营效益情况进行监控,加强还款跟踪和管理,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六、本次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提供委托贷款的资金为自有资金。目的在于利用自身沉淀资金解决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电投能源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会意见
1.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利用自身沉淀资金解决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资金需要,有助于提高电投能源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2.风险及偿还能力评估: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为电投能源全资子公司,一期3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于2018年12月投产,二期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于2021年6月投产,全容量投产以来,回款稳定,具备还款能力。电投能源可掌握上述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委托贷款资金风险可控。后续电投能源将会对上述单位的日常经营效益情况进行监控,加强还款跟踪和管理,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初至2024年10月末与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余额。
10月末公司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约为 39.85亿元。公司向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取得借款1亿元。
公司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89.77亿元,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0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能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扎哈淖尔煤业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坑口发电公司”)拟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