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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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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受限电政策影响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4-080

  债券代码:124024   债券简称:铜陵定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受限电政策影响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铜冠”)关于限电减产的报告(续报),米拉多铜矿于2024年11月20日(厄瓜多尔时间)起恢复选矿单系统生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米拉多铜矿受限电政策影响的情况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受限电政策影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中铁建铜冠核心资产米拉多铜矿位于南美洲厄瓜多尔境内。厄瓜多尔因降雨量不足、持续干旱,导致各大水电站水位下降,电力供应紧张,为确保电力安全有序供应,全国实施大规模停电/限电政策。2024年11月8日(厄瓜多尔时间),厄瓜多尔政府能矿部向米拉多铜矿发出公文,为确保公共电力服务的稳定与连续性,厄瓜多尔政府要求包括米拉多铜矿在内的矿业、钢铁等工业用户自公文发布之日起的15天内,将来源国家输电线路的电力消耗降至最低。根据前述要求,米拉多铜矿选矿双系统计划暂停生产15天。

  二、恢复选矿单系统生产情况

  经中铁建铜冠与厄瓜多尔政府能矿部及国家电力公司积极磋商,2024年11月20日(厄瓜多尔时间)起,米拉多铜矿恢复选矿单系统生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米拉多铜矿产线全部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时间尚不确定,预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中铁建铜冠米拉多铜矿本次受限电政策影响生产经营的后续进展,依照相关规定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4-079

  债券代码:124024   债券简称:铜陵定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20日召开十届十三次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在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11月2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8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3.39元/股,最低成交价3.30元/股,成交总金额1,936.6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之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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