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经各基金托管人同意,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1月29日起调整旗下华夏高端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高端制造混合”,基金主代码:002345)、华夏北交所创新中小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北交所创新中小企业精选两年定开混合发起式”,基金代码:014283)、华夏科技前沿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科技前沿6个月定开混合”,基金主代码:010016)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后的业绩基准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更适合作为基金的业绩基准。本公司相应修订了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有关内容,修订内容自2024年11月29日起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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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合同修订
(一)华夏高端制造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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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华夏北交所创新中小企业精选两年定开混合发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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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华夏科技前沿6个月定开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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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上述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将自2024年11月29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ETF,交易代码:159655,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