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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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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4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西汇水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汇水环境)投资的成都合作污水处理厂四期项目对配套管网施工实施了公开招标,经评审和公示,确定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建设公司)为中标人,中标含税价为14,506.19万元(不含税额为13,308.44万元)。环境建设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刘嫏女士、贾飒飒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上述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9号2-3层

  (四)法定代表人:张海涛

  (五)注册资本:11,223.77万元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1985年3月12日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067993

  (八)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爆破作业;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气设备修理;物业管理;广告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九)关联关系:环境建设公司为成都环境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履约能力:环境建设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十一)主要财务数据:

  环境建设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586,541.67万元,净资产21,592.4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0,556.90万元,净利润1,451.70万元。

  环境建设公司最近一个会计期末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640,770.94万元,净资产19,813.55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4,501.18万元,净利润-71.36万元。

  三、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成都市西汇水环境有限公司

  承包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成都合作污水处理厂四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配套管网涉及郫都区、高新区、温江区3个区县。

  3、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招标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管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施工;正式用电工程、厂区不在本次范围内。

  (三)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304天。

  (四)合同价格:含税暂定金额为14,506.19万元(不含税额13,308.44万元)。

  (五)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扣除暂列金)的10%。

  (六)支付方式

  预付款比例为签约合同价(扣除含税的暂列金额、含税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30%。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约定支付。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在承包人按要求缴纳履约担保后,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项目建设所需,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单位,采购定价采用竞标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成都环境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8.90亿元(含公开招标产生的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中标通知书;

  (四)成都合作污水处理厂四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配套管网)施工合同(草案);

  (五)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45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西汇水环境有限公司委托关联方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成都合作污水处理厂四期项目配套管网施工。本次交易经公开招标产生,合同暂定金额为14,506.19万元(含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6)。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嫏女士和贾飒飒女士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广州银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49.9%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收购广州侨银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侨银)和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利集团)转让的广州银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利)49.9%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交易价格为1.03亿元。

  标的股权包括广州侨银持有的广州银利32.435%股权(对应转让价款6,695万元),以及维尔利集团持有的广州银利17.465%股权(对应转让价款3,605万元)。股权转让后,广州侨银和维尔利集团分别持有广州银利32.565%和17.535%股权;同时,广州侨银和维尔利集团将从剩余股权中分别额外让渡0.715%和0.385%(合计1.1%)的股东表决权给排水公司,即排水公司持有标的公司49.9%的股权,享有51%的股东表决权,标的公司纳入排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广州银利的股东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如下:

  ■

  广州银利运营的“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是该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项目,主要处理园区内企业产生的污水,包括垃圾发电厂一期渗沥液、生物质处理厂一期沼液和园区生活污水、冲洗废水、初雨等;项目规模为3,250吨/天,其中高浓度污水2,250吨/天,低浓度污水1,000吨/天。特许经营期27年(自2016年3月18日至2043年3月17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56亿元(不含税)。上述项目运营稳定。

  本次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并丰富公司高浓度工业废水运营管理经验,进一步增加公司经营业绩,提升综合竞争力。标的股权变动事宜尚需取得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书面同意。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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