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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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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4-5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2024年8月23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本轮回购自董事会批准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简称“回购期间”),于2024年11月22日完成,所回购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9月18日,公司首次实施本轮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4年11月22日,公司完成本轮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A股股份130,146,1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回购最高价格为人民币6.43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人民币6.16元/股,回购均价约为人民币6.2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6,001,427.2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轮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轮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轮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回购期间,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计划通过自身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增持了公司126,624,800股股份(包括1,584,800股A股股份和125,040,000股H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除此以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轮A股股份回购后,公司A股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轮总计回购A股股份130,146,195股,将暂存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并在本公告披露后按规定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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