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连润
国家数据局11月22日公布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提出,研究制定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大中央投资对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力量参与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到2029年,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形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基本格局。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加强数据交易场所体系设计,统筹数据交易场所优化布局;支持数据交易场所创新发展,鼓励各类数据进场交易。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数据高效供给体系、数据可信流通体系、数据便捷交付体系、行业数据应用体系等五个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方向。
围绕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覆盖政府、行业、企业等主体及国家、省、市、县等层级的全国一体化的分布式数据目录,形成全国数据“一本账”。建立全国一体化的分布式数字身份体系,规范身份标识生成、身份注册和认证机制。
关于建设数据便捷交付体系,征求意见稿明确,加强数据交易场所体系设计,统筹数据交易场所优化布局。支持数据交易场所创新发展,鼓励各类数据进场交易。构建集约、高效的数据交付基础设施。促进各类交易所、交易平台互联互通。
算力设施与国家数据基础设施紧密相关。在算力底座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快推动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等多元异构算力的绿色发展、有机协同。加强新兴网络技术创新应用,优化网络计费方式,降低东西部数据传输成本,促进东部中高时延业务向西部转移。推动实现“瓦特”产业向“比特”产业转化,(下转A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