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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10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以现场形式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N26区海秀路2021号荣超滨海大厦A座419室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4人,董事长周国辉先生、董事李程先生、董事姚飞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电话拨入形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申请的金额、融资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授信用途,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为简化办理业务的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其法人代表印鉴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鼎盛(海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鼎盛(海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含)的银行保函,用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铠侠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五家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五家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共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来酷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业务信用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来酷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含)的业务信用额度,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邦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邦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盘活资产,公司拟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融资租赁额度,期限不超过二年。租赁物件权属、融资金额的支付方式、租金金额等各方权利义务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外汇和衍生品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1,350万美元(含)的外汇和衍生品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周国辉先生签署相关担保文件。为简化业务办理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其私人印鉴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向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有限公司(包括其中国各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等值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周国辉先生签署与开立账户有关的文件、与授信额度有关的融资文件、衍生品交易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并根据其自行决定将其全部或部分权力转授权给其他人士。为简化业务办理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被授权人士的签字与加盖其私人印鉴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授信及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申请的金额、融资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保证金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的质押等)、授信形式及授信用途、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及补充协议和其他相关交易条款,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11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并报表内的担保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6,8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并由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授信额度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9)。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就下属17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与银行签订了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河南省一马食品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00万元。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900万元。

  2、河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

  3、浙江百诚未莱环境集成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浙江百诚未莱环境集成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4、浙江百诚音响工程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5、浙江卓诚数码电器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

  6、浙江五星电器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7、浙江国大商贸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8、浙江京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9、浙江信诚电器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浙江信诚电器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10、浙江航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11、安徽怡成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500万元。

  12、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与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与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13、郑州丰和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14、北京市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15、厦门迪威怡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300万元。

  厦门迪威怡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16、福建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17、北京怡佳永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上述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合同、授信协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额度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保理合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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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并报表外的担保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2024 年度公司部分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相关参股公司拟向其股 东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止,由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41,602.5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四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7)。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就以下1家参股公司融资事宜与相关机构签订了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960万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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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52,01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03,648.94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88,32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01,410.37万元的242.77%,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87,989.9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4,656.29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7,653.68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01,410.37万元的17.4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授信额度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

  6、《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11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河北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审议的担保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鼎盛(海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鼎盛(海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含)的银行保函,用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伦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铠侠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五家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五家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共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来酷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业务信用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来酷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含)的业务信用额度,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二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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