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合计持有公司57,440,081 股(占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比例为 5.66%)的股东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9%。若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拟减持股份数量不变,减持比例将对应调整。
上述减持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2024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股东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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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集中竞价买入的股份、协议转让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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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终止。
3.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1 本列数据以股东预披露减持计划时总股本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