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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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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沪深300ETF及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
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1月23日起降低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上述两只基金管理费率由0.5%降低至0.15%,托管费率由0.1%降低至0.05%,并对相关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的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根据最新适用的法律法规完善相关表述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信息。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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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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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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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托管协议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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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已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24年11月23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更新。

  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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