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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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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3.2.1前端收费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

  (2)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3)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申购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关于参加销售机构各种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1)本基金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阅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进行本基金申购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场外赎回时,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场内赎回时,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对于场内赎回及持有场内份额的数量限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有最新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场内场外赎回费率相同。赎回费率见下表:

  ■

  投资者份额持有时间记录规则以登记结算机构最新业务规则为准,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30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30天以上(含)且少于90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90天以上(含)且少于180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180天以上(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对于每份申购份额,持有期自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至赎回确认日(不含该日)。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登记结算机构已支付的未付收益;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为申购补差费。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注: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基金份额的申购费,以除上述投资群体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较标准)。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对于转换金额为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本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当本基金为转出或转入基金时,若对方基金申购费率为非固定金额,则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本基金申购费率按0.02%计算,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当本基金场外份额为转出基金,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场外份额为转入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本基金场外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

  持有期限7(含)-29(含)天,赎回费率为0.75%;

  持有期限30(含)-89(含)天,赎回费率为0.50%;

  持有期限90(含)-179(含)天,赎回费率为0.50%;

  持有期限180(含)-364(含)天,赎回费率为0.50%;

  持有期限365(含)天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针对转入基金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18%;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8%;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4)本基金场外份额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转换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看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等进行本基金场外份额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其他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场外份额10,000份,持有20天,现欲转换为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场外份额;假设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转入基金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75%,申购补差费率为0%。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000=11,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1,000.00×0.75%=82.5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1,000.00-82.50)×0%÷(1+0%)=0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82.50+0=82.50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1,000.00-82.50=10,917.50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917.50÷1.0200=10,703.43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仅开通场外份额的转换业务,且仅开通与以下基金场外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和C类份额、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易方达中证万得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易方达中证万得并购重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A类份额、易方达中小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和易方达科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本公司直销机构开通本基金场外份额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场外份额的转换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本基金场外份额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场外份额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场外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场外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场外份额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开放运作期内,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2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及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5)具体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6)其它转换基础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的相关说明。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5)开放运作期内,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含更新)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执行。

  (6)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梁美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系统销售本基金,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6.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爱建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高华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投证券、国新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华源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麦高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诚通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甬兴证券、粤开证券、长城国瑞、长城证券、长江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如果会员单位有所增加或减少,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和场外份额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或转换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工作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申购、赎回和转换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人民币份额(基金代码:161129,场内简称:原油LOF易方达,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2024年11月15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839元,截至2024年11月19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360元,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了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已于2020年3月25日起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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