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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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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4-062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15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反馈意见13份,实收13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吴健辉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陈景河、邹来昌、林泓富、林红英、谢雄辉、吴健辉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紫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4-064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4年12月7日届满,相应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742,500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03%。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办理完毕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4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1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吴健辉先生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12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公司于2024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5名监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根据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18日(编号:临2020-078、079)、2020年11月21日(编号:临2020-081)、2020年12月12日(编号:临2020-084、085)、2020年12月22日(编号:临2020-092)、2020年12月30日(编号:临2020-094)、2021年1月12日(编号:临2021-002)、2021年1月14日(编号:临2021-003、004)、2021年2月2日(编号:临2021-012)、2021年11月16日(编号:临2021-069、070)、2021年12月10日(编号:临2021-077)、2022年1月13日(编号:临2022-001)、2022年11月22日(编号:临2022-075)、2023年1月9日(编号:临2023-003、004、005、006)、2023年1月17日(编号:临2023-011)、2023年2月20日(编号:临2023-021、022、025)、2023年4月13日(编号:临2023-044)、2023年11月15日(编号:临2023-090)、2024年1月13日(编号:临2024-004、005、006)、2024年3月15日(编号:临2024-018)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3%。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1年12月8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4年12月7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共有34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预留授予股份数量的33%,即742,500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公司总股份的0.003%,具体如下:

  ■

  注: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向3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51万股,因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向5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04万股。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激励计划》的安排;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还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登记结算等事宜。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4-065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4.56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价格由4.38元/股调整为4.08元/股。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15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回购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根据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18日(编号:临2020-078、079)、2020年11月21日(编号:临2020-081)、2020年12月12日(编号:临2020-084、085)、2020年12月23日(编号:临2020-092)、2020年12月30日(编号:临2020-094)、2021年1月12日(编号:临2021-002)、2021年1月14日(编号:临2021-003、004)、2021年2月2日(编号:临2021-012)、2021年11月16日(编号:临2021-069、070)、2021年12月10日(编号:临2021-077)、2022年1月13日(编号:临2022-001)、2022年11月22日(编号:临2022-075)、2023年1月9日(编号:临2023-003、004、005、006)、2023年1月17日(编号:临2023-011)、2023年2月20日(编号:临2023-021、022、025)、2023年4月13日(编号:临2023-044)、2023年11月15日(编号:临2023-090)、2024年1月13日(编号:临2024-004、005、006)、2024年3月15日(编号:临2024-018)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说明

  (一)回购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10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34.56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调整

  基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人民币0.2元)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人民币0.1元)的实施情况,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38元/股调整为4.08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预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0,048元(未包含利息),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一切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变更注册资本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6,577,888,940股变更为26,577,543,34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其调整、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激励计划》的安排;公司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4-063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2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监事反馈意见5份,实收5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742,500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该等事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45,600股。同时,基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人民币0.2元)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人民币0.1元)的实施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4.38元/股调整为4.08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4-066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15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的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10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34.56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6,577,888,940股减少至26,577,543,34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657,788,894元减少为2,657,754,33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

  2.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8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7:30)

  3.联系人:黄隆

  4.电话:0597-3833049

  5.传真:0597-3882122

  6.邮箱:huang_long@zijinmining.com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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