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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4-060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月强先生召集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此次根据业务量变动,适度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优势资源、巩固和开拓市场空间、增强公司持续运营能力,具有积极影响和重要意义,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日常运营及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此次对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调整,符合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4-061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障公司治理机制的高效运转,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能作用,经控股股东酒钢集团公司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拟提名增补吕向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股东大会选举增补吕向东先生为公司董事后,同意由吕向东先生承接原董事赵浩洁女士担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附件:吕向东先生简历

  吕向东:男,196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酒钢龙泰矿业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酒钢肃南宏兴矿业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甘肃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副处长(挂职),酒钢集团公司矿产资源开发中心副主任,酒钢(集团)天工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酒钢集团专职外部董事,拟增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4-063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调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调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2024年11月13日,独立董事贾萍女士就《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组织独立董事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3名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审核后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4年11月15日,公司以现场方式组织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郭继荣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6位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关联方采购: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026,740.00万元,1-9月实际发生金额为1,523,946.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2.关联方销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866,528.60万元,1-9月实际发生金额为743,922.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三)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前三季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对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全年额度调整如下:

  ■

  二、此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按照平等互利、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对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优势资源、巩固和开拓市场空间、增强公司持续运营能力,具有积极影响和重要意义,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日常运营及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4-064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翔能源公司”)、甘肃西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沟矿业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本次为宏翔能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1亿元(含)人民币的融资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向宏翔能源公司提供过任何类型的担保业务。

  2.公司本次为西沟矿业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1亿元(含)人民币的融资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向西沟矿业公司提供过任何类型的担保业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子公司以其各自的自有资产按照实际接受的担保金额为限向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障宏翔能源公司、西沟矿业公司的日常资金运营需求,从整体上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和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分别为宏翔能源公司、西沟矿业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1亿元(含)人民币的融资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3年)。并由被担保子公司以其各自的自有资产按照实际接受的担保金额为限向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住    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

  法定代表人:田建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仅限不落地经营);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0.61亿元;负债总额29.92亿元;净资产10.69亿元(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41.52亿元;负债总额32.34亿元;净资产9.18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无其他影响宏翔能源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甘肃西沟矿业有限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住    所: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法定代表人:黄绍威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石灰石开采,矿产品的批发和零售,石灰制品贸易、砂石料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16亿元;负债总额3.65亿元;净资产1.51亿元(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5.38亿元;负债总额3.79亿元;净资产1.59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无其他影响西沟矿业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保障宏翔能源公司、西沟矿业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和提高融资效率,同意公司分别为宏翔能源公司、西沟矿业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1亿元(含)人民币的融资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并由被担保子公司以其各自的自有资产按照实际接受的担保金额为限向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宏翔能源公司、西沟矿业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求,确保融资渠道畅通,从整体上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同意公司为宏翔能源公司、西沟矿业公司向金融机构分别申请的总额为不超过1亿元(含)的融资业务(期限为3年),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各子公司以其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等资产按照实际接受的担保金额为限向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除因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而为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外(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额为5.71亿元,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4-065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为优化企业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及经营效益,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酒钢钢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钢铁物流公司”)进行注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陕西酒钢钢铁物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10055937533XC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梁群生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南丈村

  7.成立时间:2010年8月18日

  8.经营范围:仓储、物流结构性金属制品和金属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金属材料的开平及加工(以上经营范围均为项目筹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0.出资人及出资比例

  ■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组织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管理效率及经营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陕西钢铁物流公司进行注销。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注销事宜,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钢材销售方式的变化,陕西钢铁物流公司已不符合公司设立该子公司的初衷,基于公司经营规划的整体考虑,注销该子公司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组织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管理效率及经营效益。公司将有序推进该子公司的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及账务处理相关事宜。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4-059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秦俊山先生召集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治理机制的高效运转,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审核后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增补吕向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报请股东大会选举。具体内容详见《酒钢宏兴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选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共计2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70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酒钢宏兴关于调整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郭继荣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股东酒钢集团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为保障“炼轧厂工艺装备提升及产品结构调整项目炼钢连铸及宽厚板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快推进公司产线升级改造,形成更具竞争力的产品集群,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为不超过26亿元(含)人民币,期限为15年的项目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酒钢宏兴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酒钢宏兴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酒钢宏兴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6))。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4-062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审计需求等情况,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执业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数量:216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24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215,466.65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

  涉及的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6,115.3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26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4人次。

  6.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2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苏国芝,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刁平军,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俊,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而受到过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受聘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审计需求等情况,经甘肃省国资委招标并根据其结果,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文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专业的团队和较高的行业影响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共计2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东大会意见

  《公司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选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4-066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嘉峪关市酒钢宾馆八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日

  至2024年1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11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法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3.登记地点(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公司办公楼4楼)

  4.联系电话:0937-671991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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