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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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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4080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 11月 1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8日通过书面、短信、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李永喜先生、郑晓军先生、芮冬阳先生、姜新宇先生、吴文忠先生、曹承锋先生6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彭说龙先生、陈小卫先生、卫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李永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郑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提名芮冬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提名姜新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同意提名吴文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同意提名曹承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同意提名彭说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同意提名陈小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同意提名卫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下午14:50分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永喜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电机专业学士,中山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兼任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金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李永喜先生为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六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李永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41,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通过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2,181,8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4%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李永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郑晓军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传动及其控制专业学士。现任公司董事、西藏长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基金经理。郑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六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郑晓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芮冬阳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电力系统及自动化专业学士,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智光研究院董事长、董事兼总经理,芮冬阳先生为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六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芮冬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162,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芮冬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姜新宇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电气绝缘与高电压技术专业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广州市杰出产业人才,广州市优秀专家、IEEE PES储能TC-系统与装备分会专家委员,能源行业无功补偿和谐波治理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新型电力系统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职于广东省电力工业局试验研究所,现为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兼总工程师,具有丰富的高电压及大功率电力电子装备的研发和项目管理经验。主持及参与10余项国家、省、市、区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发表学术论文12篇,获得授权专利40余项,参与多项国家及行业标准的编制,获得各类省、市科技进步奖10余项,2021年获得中国储能产业年度人物奖、2021年度储能行业最佳奉献人物奖。

  姜新宇先生自2007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曾任公司第四、六届董事会董事。兼任智光储能董事长、智光电气技术董事、智光数字能源董事、智光自动化董事、创电电源董事长、智光一创董事长、平远恒元新能源董事长。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姜新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36,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姜新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吴文忠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暨南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岭南电缆董事长、西都电力董事长。吴文忠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第二、三、四、五、六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吴文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文忠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曹承锋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辅修经济法专业;并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完成金融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智光综合能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岭南电缆董事、知识城智光恒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智光研究院董事、智光一创董事。获评为新财富第十二届、十三届“金牌董秘”;曹承锋先生为公司第二、三、四、五、六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曹承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曹承锋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彭说龙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现任赛尔网络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彭说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彭说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陈小卫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电气高级工程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经济师。历任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压电气事业部总经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2017年2月至今任广东润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广东西电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2月至今任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汕头大学商学院MBA教育中心企业家导师。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陈小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卫建国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兰州大学财务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广州南方学院(原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执行院长。兼任全国民办高校会计类一流专业建设联盟副理事长、广东省内部控制协会专家组成员、广州市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广州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从化区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豪美新材、欧莱新材、铭基高科(非上市)等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教于兰州大学、青岛海洋大学和中山大学,先后担任青岛海洋大学(现中国海洋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广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广东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诚信自律委员会委员、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卫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4081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8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以现场方式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铠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2月届满,现进行换届选举,会议同意提名黄铠生先生、李泽如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附: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黄铠生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建筑经济师,注册造价师。黄铠生先生现任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广州粤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金泰丰投资有限公司经理、广州中科投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泰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黄铠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泽如女士: 1980年生,中国国籍,中山大学法学硕士。现任公司监事,历任公司副总裁;广州金鹏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投资与法务总监、总裁办主任、战略与投资中心总经理、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广东华瑞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专职律师;广州开发区建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助理。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李泽如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408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2月届满,现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在公司五楼大会议室召开,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96人,因部分职工代表出差,实际出席72人,会议由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工会主席熊坦先生主持。

  经审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邱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三年,将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邱华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6日

  附: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邱华女士简历: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天津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专业学士,经济师,结业于华南理工大学会计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曾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内金融部资金科副科长;自1999年10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公司审计部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公司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届职工监事;现为公司职工监事、智光电气技术副总经理、广东创电董事。

  邱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邱华女士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4083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14:5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

  2.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1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公司将对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0-83909222,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2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智光综合能源产业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0760

  4.会议联系人:熊坦、邱保华

  联系电话:020-83909293、020-83909300

  联系邮箱:qiubh@gzzg.com.cn

  5.会议费用: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9;投票简称:智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在议案表决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说明: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包括填写其他符号等)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均视为“无明确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4年12 月    日

  附件3: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截止2024年12月3日15:00 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169智光电气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2024年12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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