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110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公司总股本由2,277,556,392股减少至2,277,549,949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77,549,9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10004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并对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进行授权安排,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0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2,277,556,392股,以此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43,911,015.19元。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公司总股本由2,277,556,392股减少至2,277,549,949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77,549,9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10004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实施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77,549,9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1000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900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200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1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1日。
本次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2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1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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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调整相关参数
转股价格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由7.59元/股调整为7.4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22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联系人:黄清、李晓明
联系电话:0771-2519608、0771-2519801
传真电话:0771-251960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111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调整前,“北港转债”转股价格为:7.59元/股;
2.本次调整后,“北港转债”转股价格为:7.44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11月22日。
一、关于“北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公开发行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北港转债,债券代码:127039),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历次可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月5日至2027年6月28日。初始转股价格为8.35元/股。
(一)2022年5月20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所持股份后的总股本1,772,393,0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4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由8.35元/股调整为8.1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2023年5月17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3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由8.17元/股调整为8.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5,617,977股,发行价格7.12元/股,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5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由8.00元/股调整为7.8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1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2024年6月6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77,555,7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5277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由7.80元/股调整为7.6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五)自2022年2月24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公司因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累计回购注销9,515,074股股份。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北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60元/股调整为7.5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4年11月1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自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公司总股本由2,277,556,392股减少至2,277,549,949股,按照董事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77,549,9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10004元(含税),送红股0股,转增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22日,根据“北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北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前“北港转债”转股价格为7.59元/股,调整后“北港转债”转股价格为7.44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0=7.59元/股;
D=0.1510004元/股;
P1=P0-D=7.59-0.1510004≈7.44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11月22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