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4-075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核钛白”)于2024年11月12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与会的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秋丽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11月1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11月1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11月1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11月1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对中核钛白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向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金额、下同),并为此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中核钛白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5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9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7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8亿元。
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及签署相关文件和手续、授权公司董事长对调剂事项进行审批。
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11月1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制订〈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自身利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11月1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11月1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4-081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预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本次预计的对外担保含有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担保风险。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核钛白”)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与担保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各单位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提供担保的具体对象及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对中核钛白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向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金额、下同),并为此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中核钛白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5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9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7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8亿元。
中核钛白及控股子公司拟计划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授信品种包括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票据池融资、融资租赁等),具体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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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被担保方类型①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方类型②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类型③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方类型④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金额、下同),并为此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对中核钛白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及签署相关文件和手续。上述担保事项签署有效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情况下,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同一被担保方类型可在其本次审议额度内循环使用,被担保对象可与其属于同一被担保方类型的其他被担保对象相互调剂使用额度,但调剂后的各被担保方类型总额度不得超过其本次审议获得的总额度,且对于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仅能从本次审议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同一被担保方类型的其他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对调剂事项进行审批。
本次申请对外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内预计将出现以下情形: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
(4)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5)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在本次审议提供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决议有效期内出现上述情形,将不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在超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02月23日
注册资本:387,102.6315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秋丽
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504号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钛白粉、硫酸亚铁、改性聚丙烯酰胺、余热发电、硫酸渣,化工新产品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化工工程设计,化工设备设计、加工制作,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国家限定的除外)。
产权及控制关系:上市公司主体。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1,174,623.10万元,负债总额36,952.79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13,000.00万元、流动负债25,275.2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618,500.00万元,净资产1,137,670.31万元,资产负债率3.15%,营业收入7,091.60万元,利润总额83,680.63万元,净利润83,292.31万元。
2024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205,113.34万元,负债总额106,164.17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45,240.00万元、流动负债60,924.1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769,419.80万元,净资产1,098,949.17万元,资产负债率8.81%,营业收入2,389.28万元,利润总额1,114.55万元,净利润740.12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上市公司主体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2、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01月18日
注册资本:48,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海平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经济开发区新化路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颜料制造;颜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陆地管道运输(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233,641.40万元,负债总额81,360.97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18,900.00万元、流动负债65,733.9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65,252.20万元,净资产152,280.42万元,资产负债率34.82%,营业收入172,126.21万元,利润总额5,418.03万元,净利润5,358.86万元。
2024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85,676.56万元,负债总额126,917.88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22,900.00万元、流动负债124,509.9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81,251.29万元,净资产158,758.68万元,资产负债率44.43%,营业收入223,478.63万元,利润总额12,354.50万元,净利润9,802.80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3、广州泰奥华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年08月09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旭
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金茂中二街1号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8、1009、1010、1011房
经营范围: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销售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132,879.12万元,负债总额46,937.28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44,922.0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2,490.40万元,净资产85,941.84万元,资产负债率35.32%,营业收入199,963.61万元,利润总额6,936.41万元,净利润5,190.02万元。
2024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39,419.64万元,负债总额32,236.06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31,697.1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12,583.82万元,净资产107,183.58万元,资产负债率23.12%,营业收入161,023.73万元,利润总额1,673.98万元,净利润1,241.74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4、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 12月 18 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孟宪春
注册地址:甘肃省甘肃矿区七区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钛白粉、硫酸亚铁,化工新产品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化工工程设计,化工设备设计、加工制作,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进出口货物。员工餐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62,852.66万元,负债总额22,676.0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100.00万元、流动负债20,912.7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635.27万元,净资产40,176.63万元,资产负债率36.08%,营业收入80,480.85万元,利润总额-3,389.42万元,净利润-2,546.13万元。
2024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6,413.33万元,负债总额27,481.78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4,900.00万元、流动负债25,895.9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23.74万元,净资产38,931.55万元,资产负债率41.38%,营业收入68,660.84万元,利润总额-1,648.40万元,净利润-1,245.08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5、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5月 13日
注册资本:15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顺民
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5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颜料制造;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选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颜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797,049.66万元,负债总额625,145.21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100,094.56万元、流动负债545,435.9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61,027.57万元,净资产171,904.45万元,资产负债率78.43%,营业收入185,116.84万元,利润总额29,988.37万元,净利润25,972.37万元。
2024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45,549.16万元,负债总额551,552.31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45,000.00万元、流动负债538,927.6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53,791.63万元,净资产193,996.85万元,资产负债率73.98%,营业收入214,775.33万元,利润总额24,968.97万元,净利润22,092.40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6、安徽金星钛白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年10月20日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韩雨辰
注册地址:马鞍山市慈湖经济开发区新化路1号9栋
经营范围:销售钛白粉、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257,245.69万元,负债总额190,895.78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80,624.05万元、流动负债180,895.7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20,842.44万元,净资产66,349.91万元,资产负债率74.21%,营业收入429,245.32万元,利润总额3,820.89万元,净利润2,846.61万元。
2024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89,645.93万元,负债总额222,202.71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80,000.00万元、流动负债212,202.7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13,409.20万元,净资产67,443.22万元,资产负债率76.72%,营业收入352,265.02万元,利润总额1,466.54万元,净利润1,093.31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7、攀枝花泽通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1日
注册资本:21,509.0909万元
法定代表人:席祖盛
注册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利钒路2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集装箱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票据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81.83%股权,厦门市正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8.17%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35,625.29万元,负债总额8,447.66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4,000.00万元、流动负债8,102.0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6,835.43万元,净资产27,177.63万元,资产负债率23.71%,营业收入53,826.27万元,利润总额3,643.91万元,净利润3,089.71万元。
2024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3,447.89万元,负债总额4,131.35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2,500.00万元、流动负债3,762.7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1,971.43万元,净资产29,316.53万元,资产负债率12.35%,营业收入35,255.49万元,利润总额2,502.46万元,净利润2,134.61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8、甘肃泽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08月08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顺民
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雒家滩11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金属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陆地管道运输;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1,744.97万元,负债总额28.45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28.4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1,716.52万元,资产负债率1.63%,营业收入3,356.74万元,利润总额-41.92万元,净利润-41.92万元。
2024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181.15万元,负债总额439.24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439.2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1,741.91万元,资产负债率20.14%,营业收入3,535.70万元,利润总额25.39万元,净利润25.39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9、甘肃中合通热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 01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顺民
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泽通大道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暖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煤制品制造;煤炭洗选;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生产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7,574.49万元,负债总额1,425.29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1,425.2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6,149.20万元,资产负债率18.82%,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0.80万元,净利润-0.80万元。
2024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8,070.41万元,负债总额222.24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222.2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7,848.18万元,资产负债率2.75%,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1.02万元,净利润-1.02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10、会理钒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2日
注册资本:5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园
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龙腾南街5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30,421.35万元,负债总额36.12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36.1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30,385.23万元,资产负债率0.12%,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436.76万元,净利润327.57万元。
2024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0,871.56万元,负债总额100.29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100.2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30,771.27万元,资产负债率0.32%,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515.12万元,净利润386.04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11、哈密中合钒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03月 27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焕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34号疆久孵化产业园3-02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10,191.87万元,负债总额206.56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63.1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9,985.32万元,资产负债率2.03%,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8.51万元,净利润-14.68万元。
2024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1,124.25万元,负债总额1,171.52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1,042.53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10万元,净资产9,952.73万元,资产负债率10.53%,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32.46万元,净利润-32.59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12、贵州开阳双阳磷矿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03月11日
注册资本:481.330395万元
法定代表人:卢荣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金中镇轩辕寺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磷矿石开采、销售;硅石、重晶石、铝钒土、硫铁矿、铅锌矿购销;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物品)销售。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12,061.09万元,负债总额7,196.8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6,705.8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572.57万元,净资产4,864.26万元,资产负债率59.67%,营业收入19,527.13万元,利润总额8,753.36万元,净利润6,656.63万元。
2024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1,837.73万元,负债总额4,550.87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4,059.8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40,757.12万元,净资产17,286.86万元,资产负债率20.84%,营业收入25,601.47万元,利润总额16,604.68万元,净利润12,415.46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13、贵州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1月12日
注册资本:25,326.331604万元
法定代表人:甘立炜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双流镇新观山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黄磷及其副产品生产与销售、磷化工衍生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磷及磷制品系列产品生产与销售(凡涉及磷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磷矿石加工与销售;磷化工原材料经营;磷化工技术咨询;建筑材料生产与销售(不含木材)。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91,941.92万元,负债总额58,335.6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5,000.00万元、流动负债58,283.6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6,689.77万元,净资产33,606.29万元,资产负债率63.45%,营业收入12,471.65万元,利润总额-13,209.39万元,净利润-11,707.56万元。
2024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19,193.10万元,负债总额87,015.26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25,000.00万元、流动负债66,963.2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1,444.36万元,净资产32,177.85万元,资产负债率73.00%,营业收入28,066.67万元,利润总额-1,469.60万元,净利润-1,472.39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14、北京泰奥华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06月27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心语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金航西路4号院2号楼4层419室-K122(天竺综合保税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销售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规划设计管理;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 100%股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7,608.83万元,负债总额26,421.87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25,282.0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881.08万元,净资产21,186.96万元,资产负债率55.50%,营业收入78,675.41万元,利润总额1,582.61万元,净利润1,186.96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上述主体提供担保,将在担保具体实施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自贷款人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担保方式为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以实际使用授信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目的是为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资源,进一步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各单位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销售有限公司等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授信担保议案,有利于公司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的新项目投产及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攀枝花泽通物流有限公司,资信良好,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时,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如该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向被担保方提供同等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董事会将披露主要原因,并在分析担保对象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说明该笔担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
对被担保方类型①、被担保方类型②、被担保方类型③、被担保方类型④审议新增预计担保额度,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授信担保,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业务,有利于公司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的新项目投产及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金额,下同),并为此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主体的担保金额为零。
2、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
3、截至2024年10月31日止,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4、本次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7.97亿元的203.44%。
七、其他
担保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监管规定披露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及变化等有关情况。
八、备查文件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4-080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金额等: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
2、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但也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为便于管理,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将不再继续使用(不包括截至本公告日已开展外汇套期业务但尚未赎回的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累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为人民币12.9亿元,存量金额为人民币4.29亿元,均未超过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投资额度。以上额度不纳入本次审议额度范围之内。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当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境外业务和国际贸易业务收支的预期,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拟继续开展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拟继续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交易方式: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4、交易期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货币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审议的额度规模较大,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财务中心是衍生品交易业务经办部门,负责风险管理体系搭建、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方案制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工作。
内审部门负责审查和监督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实际进出口业务,其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的预测量。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及子公司实施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中成本和收入随着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将锁定和优化,有利于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或利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的影响。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召开股东大会前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4-082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核钛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11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8层中核钛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11月16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第2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能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法: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以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托代理他人(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以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以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托代理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以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的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发送或送达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双创基地D栋中核钛白7楼证券事务部。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人:张婷 周丽君
电话:0943-8270008
传真:0943-8270008
邮箱:zhoulijun@sinotio2.com
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5
2、投票简称:钛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委托日期: 202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4-077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郭林霞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郭林霞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郭林霞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和公司的生产经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郭林霞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郭林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董事会对郭林霞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4-078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项目签字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24年7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项目签字合伙人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报项目项目合伙人的变更函》。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原委派王首一先生为项目签字合伙人,由于立信内部工作安排调整,现委派蔡晓丽女士为项目合伙人。
二、本次变更项目签字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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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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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蔡晓丽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报项目项目合伙人的变更函》。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4-079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标的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在保障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便于管理,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将不再继续使用(不包括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到期日均在前述投资期限内)。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公司在本次审议的投资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资额度、投资期限
(1)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任一时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受托方、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无关联关系。
7、审议程序、信息披露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按本次批准的投资额度、投资期限予以执行。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购买标的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该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相关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1)履行完成审批程序后,将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每季度一次)审查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合作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对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属于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且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较为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运用部分自有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裁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资金使用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4、公司委托理财相关内控制度。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4-076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分别以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树人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属于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且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较为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运用部分自有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裁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11月1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11月1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业务,有利于公司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的新项目投产及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金额,下同),并为此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11月1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制订〈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监事自身利益,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11月1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其他与本次会议相关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