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1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临2024-03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8号北京北辰五洲皇冠国际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戴厚良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5人,董事侯启军先生、段良伟先生,独立董事蒋小明先生、张来斌先生、熊璐珊女士、何敬麟先生因其他公务不能到会;

  2、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5人,监事李战明先生、金彦江先生、王斌全先生因其他公务不能到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华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用2024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怡敏、杨茜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