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4-50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卫炳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次议案中涉及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卫炳章、柴宏杰、郎永强、李青山、秦军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2、审议《关于拟续聘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拟续聘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本次议案中涉及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卫炳章、柴宏杰、郎永强、李青山、秦军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4、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4-51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婷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次议案中涉及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董捷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2、审议《关于拟续聘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拟续聘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本次议案中涉及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董捷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4-54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5年度将与关联方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资运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建投”)及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泰”)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208,735万元,主要系向关联方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采购商品、提供/接受劳务、工程承包/分包以及房屋租赁等。
2024年11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卫炳章、柴宏杰、郎永强、李青山、秦军平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华融泰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因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上述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MA0HL5WN2L
法定代表人:洪强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山西示范区南中环街426号国际金融中6栋18至21层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运营管理;省政府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省国资运营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山西建投间接持有公司26.48%的股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省国资运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省国资运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经查询,省国资运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9月30日,省国资运营公司营业收入8429.04亿元,净利润179.71亿元,总资产3.45万亿元,净资产9,593.50亿元(未经审计)。
(二)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01002121R
法定代表人:孙波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山西示范区新化路8号
经营范围: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各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科研与设计;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物业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装配式建筑、市政设施构件的生产、经营及销售;新型建材与装配式内装修部品的生产、经营及销售;物流信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国外设立企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境外矿产和农业投资、工业加工;建设工程、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及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生产、批发零售建筑材料;建材检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山西建投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公司26.48%的股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山西建投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山西建投系山西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国有投资建设集团公司,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山西建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9月30日,山西建投营业收入957.71亿元,净利润25.61亿元,总资产2261.76亿元,净资产546.29(未经审计)。
(三)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91179395Y
法定代表人:卫炳章
注册资本:65,142.26299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2905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关联关系说明:华融泰持有公司266,533,049股,占总股本比例26.48%,为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华融泰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华融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9月30日,华融泰营业收入13.72亿元,净利润-1.25亿元,总资产74亿元,净资产32.13(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系向关联方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采购商品、提供/接受劳务、工程承包/分包以及房屋租赁等。一般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均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成本、运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因素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收付款方式为按合同约定以及进度收付款项。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依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经营活动中持续的、经常性交易行为,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资源优势,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且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依照《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议案中涉及的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卫炳章、柴宏杰、郎永强、李青山、秦军平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控股股东华融泰将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交易条件公允,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4-53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4年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础信息
1)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3)成立日期:1999年1月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5)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6)人员信息: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8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824人,其中3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业务信息: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10,263.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6,155.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52.94万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共承担92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10,854.79万元,主要审计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3年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8,849.0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薛东升,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6月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1月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树刚,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3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阎丽明,1996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0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4家。负责过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年度审计、上市公司报告质量审核,经济责任审计等业务,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薛东升于2022年5月22日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事由:因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中,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费用
2023年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约人民币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约人民币4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业务、人员数量和诚信纪录等信息,充分了解其执业情况,一致认可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4-55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5日,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太平金融大厦2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其中,议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议案1.00、3.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融泰回避表决。
3、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欢迎广大股东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积极发表意见。
4、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8:30-12:00,14:00-17:30至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8:30-12: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太平金融大厦29楼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8339057
传真:0755-89938787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太平金融大厦29楼
邮编:518118
联系人:杨新年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68
2、投票简称:华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4年12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4年12月2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太平金融大厦29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所有提案表决指示如下:
■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如委托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4-52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1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完成,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延长至2025年12月11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和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事项尚须交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