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1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一、公募REITs 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1次。本次拟分配金额为人民币13,584,000.00元,占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99.9585%。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本基金的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现金红利款将于2024年11月21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调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

  当期购买基础设施项目等资本性支出;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偿还借款支付的本金;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正常更新、大修、改造等)、未来合理期间内的债务利息、运营费用等;其他可能的调整项,如基础设施基金发行份额募集的资金、处置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取得的现金、金融资产相关调整、期初现金余额等。

  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2024年7月1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的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13,585,151.39元。

  本基金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金额13,589,635.89元,包含前期未分配的可供分配金额4,484.50元,以及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可供分配金额13,585,151.39元。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本次分红相关事宜。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金茂购物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原始权益人变更回收资金投向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原始权益人承诺回收资金使用情况及变更投向原因

  根据本基金原始权益人上海兴秀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兴秀茂”)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专项计划)签署的《净回收资金监管协议》,上海兴秀茂通过本次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行获得的净回收资金(指原始权益人获得的扣除用于偿还相关债务、缴纳税费、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按规则参与战略配售等的资金后的回收资金)共计267,299,967.80元。根据上海兴秀茂出具的承诺函,其承诺将90%(含)以上的募集资金净回收资金用于新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廊坊览秀城商业综合体项目(以下简称“廊坊览秀城项目”)或其他符合国家发改委关于募投监管要求的项目。

  廊坊览秀城项目自2022年9月开工,截至2024年10月31日已使用净回收资金合计60,684,391.73元,并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及外墙砌筑,剩余净回收资金206,615,576.07元存放在开立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净回收资金专户。

  综上,原募投项目由于开发节奏调整,短期内资金整体使用需求有限,且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名下仍有较多新获取或在建的购物中心,有较大资金使用需求。原始权益人拟在履行规定的程序后变更投资项目,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所回收的资金,加大新增投资,以提高回收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三、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为加快回收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要求,上海兴秀茂履行了内部有关审批流程,并于2024年11月13日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基金管理人提交了回收资金投向变更报告,拟新增武汉金茂览秀城项目作为募投项目。本次变更后,净回收资金拟募投项目为2个,具体项目情况如下表:

  ■

  上海兴秀茂承诺严格管控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回收资金净额使用,除变更后用途外,确保不会流入商品住宅开发领域。如违反承诺,愿接受监管机关的相关处罚。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次原始权益人变更回收资金投向已履行规定的程序,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符合回收资金投向。该事项仅涉及原始权益人,与本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无直接关系,因此对本基金的收益分配、资产净值、交易价格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将据此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有关内容并在基金管理人官网(www.ChinaAMC.com)发布,届时投资者可登录查阅。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www.ChinaAMC.com)咨询有关详情。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麦高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麦高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高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4年11月15日起在麦高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各基金业务开放情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投资者在麦高证券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麦高证券的有关规定。麦高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麦高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618-3355;

  麦高证券网站:https://www.mgzq.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