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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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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4-07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298,507,462股,公司总股本将由4,623,863,714股变更至4,922,371,176股,注册资本由4,623,863,714元变更至4,922,371,176元。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案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4-07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4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一)审议《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监事会对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监事会对公司《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核查,认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4-07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良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要求,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不超过15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平均报酬水平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截至2023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审计公司家数超过1万家。上市公司2023年报审计257家,收费总额3.55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松林,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东敏,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怀发,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不超过15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平均报酬水平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增长6.90%。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有关资格执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核查意见

  公司在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前,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4-08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修订的原因及内容如下:

  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298,507,462股,公司总股本将由4,623,863,714股变更至4,922,371,176股,注册资本由4,623,863,714元变更至4,922,371,176元。因此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前后对照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4-08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11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上午 9:15一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上午9:15至2024年11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5日。

  7、出席对象: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225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提案3和提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提案3表决通过是提案4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11月27日下午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运营部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出席人身份证。

  (3)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及会议费用:

  (1)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2259号

  联系人:杨育欣

  联系电话:0431-80918881、80918882

  传    真:0431-80918883

  电子邮箱:faw0800@fawjiefang.com.cn

  邮政编码:130011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00

  2、投票简称:解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的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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