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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莱绅通灵

  股票代码:6039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王丽丽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后宰门西村9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南京克复荣光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后宰门西村95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基本情况

  姓名:王丽丽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21***19********22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后宰门西村95号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克复荣光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2MA7F6U219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0日

  注册地址及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后宰门西村95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市复光企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丽丽

  经营期限:2021年12月20日至2051年12月1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王丽丽持股49.9950%、张海云持股49.9950%、南京市复光企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0.0100%

  主要负责人姓名:王丽丽(详情见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主要负责人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丽丽和克复荣光的股权关系如下图:

  ■

  此外,复光咨询为克复荣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丽丽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等规定,王丽丽与克复荣光为一致行动人。

  四、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少公司股份是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计划继续减持莱绅通灵股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莱绅通灵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人民币普通股)。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莱绅通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丽丽和克复荣光以协议转让方式分别获得莱绅通灵股份36,019,200股和17,023,700股,合计53,042,900股,合计持股比例15.58%(公司总股本340,473,84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11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莱绅通灵股份16,741,200股。此外,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由340,473,840股变更为343,143,840股。至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自15.58%降低至10.58%,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转让所涉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本次转让所涉莱绅通灵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莱绅通灵股票的情况如下: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相关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王丽丽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南京克复荣光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丽丽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1.上列备查文件复印件可在上市公司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2.上市公司备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19号。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4-069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前,王丽丽和克复荣光分别持有公司股份36,019,200股和6,724,6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743,800股,合计持股比例12.45%。

  ●  王丽丽和克复荣光分别减持公司股份1,550,000股和4,892,100股,减持后分别持有公司股份34,469,200股和1,832,5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301,700股,合计持股比例10.58%。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丽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克复荣光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克复荣光”)关于公司股份结果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注:在上述减持期间,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由343,203,840股变更为343,143,840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4-070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股东王丽丽、克复荣光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王丽丽和克复荣光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自15.58%下降至10.58%,累计变动达到5.00%;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相关股东随本公告同时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丽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克复荣光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克复荣光”)的通知,因实施减持及被动稀释,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下降达到5.0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

  (二)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021年12月,王丽丽和克复荣光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获得公司股份36,019,200股和17,023,700股,合计53,042,900股,合计持股比例15.58%。

  2023年2月,克复荣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04,700股。

  2023年6-7月,克复荣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43,200股。

  2024年4月,克复荣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51,200股。

  2024年10-11月,王丽丽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550,000股,克复荣光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分别减持公司股份1,599,500股和3,292,600股。

  在上述期间,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由340,473,840股变更为343,143,840股,王丽丽和克复荣光持股比例存在被动稀释的情形。

  至此,王丽丽和克复荣光持有公司股份分别为34,469,200股和1,832,500股,合计36,301,700股,合计持股比例10.58%,累计下降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随本公告同时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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