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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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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1月14日起暂停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业务。已通过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本公司基金的投资者,当前持有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不受影响。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情况:

  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https://www.myfund.com/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华安中证A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

  ■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huaan.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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