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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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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
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4-050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

  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5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iPwk3sk5he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5:0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有:公司部分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高级副总裁、证券事务代表及财务相关人员等(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5:00-16: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iPwk3sk5he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4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伟成

  联系电话:010-56308016

  联系邮箱:investor@sugo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4-049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36号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李国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总裁历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候选人闫丙旗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翁启南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管李斌、任京暘、关宏明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新、范雅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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