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4-100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龙净转债”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 自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7日共十六个交易日中,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龙净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92元/股的130%(即12.90元/股),已触发“龙净转债”的赎回条款。
●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龙净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龙净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龙净转债”按照债权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提前赎回“龙净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龙净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暨时间等具体事项。
● 投资者所持的“龙净转债”除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9.92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公司特别提醒“龙净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面临的投资损失。
●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注意投资风险。
一、“龙净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
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7日共十六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92元/股的130%(即12.90元/股),根据《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龙净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龙净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龙净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龙净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龙净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公司已于2024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提前赎回“龙净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龙净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二、风险提示
(一)投资者所持“龙净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9.92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二)如投资者持有的“龙净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特提醒“龙净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注意投资风险。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4-099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龙翔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翔钰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鑫拓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拓诚”)合计持有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环保”或“公司”)股份77,810,963股(占公司总股本7.1973%)。其中龙翔钰实业持有公司股份73,500,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987%),鑫拓诚持有公司股份4,310,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87%)。
本次龙翔钰实业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司法强制执行10,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999%)。本次执行完毕后龙翔钰实业及鑫拓诚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000,963股(占公司总股本6.1974%)。
● 龙翔钰实业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一、本次司法强制执行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闽01执恢239号之一。因执行工作需要,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望龙二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的相关减持规则卖出公司10,81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广发证券将以大宗交易方式协助执行,龙翔钰实业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拟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少。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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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龙翔钰实业持有的公司73,500,926股股份均被质押及冻结,鑫拓诚持有的公司4,310,037股股份已被质押,其中4,310,000股被冻结。本次司法强制执行拟将龙翔钰实业所持公司股票10,810,000股调整为可售冻结状态。
上述股份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变动是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本次股份变动时间及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变动情况以最终法院执行为准。
2、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龙翔钰实业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的实施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