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常州市中科江南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中科”)持有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49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94%。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其中3,499,400股于2017年8月31日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
2、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3、减持数量、减持比例:拟减持不超过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4、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在任意连续 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大宗交易: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中科江南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上述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中科江南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
6、减持价格区间:按市场价格。
公司收到股东常州中科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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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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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3、大宗交易减持期间: 2024/12/2~2025/3/1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1)在所持的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票总额的5%。(2)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票时的减持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3)若于承诺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4)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5)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