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化工物流”)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次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提供额度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已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2,861.22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合同,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担保,并为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合同,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担保,并为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39,582.77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1日、2024年5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4亿元,担保时间范围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
注:上述表格中财务指标均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数据。
三、担保协议一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务人: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六)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四、担保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务人: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六)保证范围: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39,582.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09.33%。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