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和2023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在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兆威”)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7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情况进展
近期,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深银福强最保字第0016号】,约定公司为东莞兆威与中信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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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后,东莞兆威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9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2F4TM5T
3、成立日期:2018年10月31日
4、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望牛墩临港路2号
5、法定代表人:叶曙兵
6、注册资本:23,000万元
7、经营范围:产销、研发:齿轮箱、发电机、精密塑胶模具、精密塑胶制品、精密五金制品;加工:塑料制品、机电设备及其配件、轴承及其配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拥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9、经查询,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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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在人民币贰仟万元整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内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涉及的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授予的担保额度符合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在担保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及对该等文件的任何修订、变更和补充。
上述担保不存在提供反担保情况,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相关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批准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1%;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可用额度总额及总余额均为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综合授信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