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6.3规定,于2023年4月27日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披露,并于5月29日、6月29日、7月31日、8月30日、10月9日、11月8日、12月8日、2024年1月9日、2月8日、3月8日、4月8日、5月8日披露了前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3-05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2023-07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23-07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2023-08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七)》(公告编号:2023-08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八)》(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九)》(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一)》(公告编号:2024-02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二)》(公告编号:2024-049)。
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后续发生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经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再次达到披露标准,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7月31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6.3条规定,于2024年4月26日、6月19日、9月1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7月8日、8月8日、9月9日、10月10日披露了上述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4-072)、《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4-081)、《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2024-08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24-09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于近期取得进展,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案件尚在开庭审理程序中,尚未出具终局的有效裁决。公司将按照各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09日
附件:《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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