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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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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7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庆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8)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6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伟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8)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9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1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张伟明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59.80%股份的股东张伟明先生,在2024年11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11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59.80%股份的股东张伟明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10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1日14点5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301号盛剑大厦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1日

  至2024年1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司将在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伟明、汪哲、上海昆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其他参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8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8.7004万股,发行价格为19.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571.1769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612.3029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958.874022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6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1165号”《验资报告》。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958.87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55,958.87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51,734.31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实施内容及相应总投资金额、调整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及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调整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内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2.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情况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综合考虑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情况和市场需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中主要实施内容相应调整,其中,泛半导体工艺设备PFCS污染物处理装置(L/S)和泛半导体洁净室EHS处理装置(LOC-VOC)后续由公司安排自有资金实施;另外,鉴于当时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关键原材料供应情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例如,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PTFE(聚四氟乙烯)等含氟原材料供应链持续紧张,采购成本高企等),电子级化学品储罐内衬板已不具备投资条件,经审慎评估,电子级化学品储罐内衬板后续不再实施。因上述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实施内容的调整,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也相应进行调整。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并结合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的需要,调减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用于投资存在较大资金缺口的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以更好地为公司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奠定技术基础。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单位:万元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原因如下:

  1.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的投入、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投入;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各个环节中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及利息收益;

  3.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及“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连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拟将截至2023年7月18日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864.91万元(含孳息,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69%,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2,138,737.3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64,264.14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3001号《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办公场地,参加行业展会并投放广告,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完善ERP、OA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上海市嘉定区建造总部办公及研发大楼、购置研发设备、建立研发设计和检测实验室,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项目均已到期收回。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及“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连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拟将截至2023年7月18日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864.91万元(含孳息,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69%,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及公司相关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实际投资金额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的投入、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投入。

  “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属于项目结余资金,经审议,公司将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于2023年7月达到可使用状态,2023年7月-2024年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53,331.19万元,实现效益为7,570.76万元;

  “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办公场地,参加行业展会并投放广告,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完善ERP、OA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上海市嘉定区建造总部办公及研发大楼、购置研发设备、建立研发设计和检测实验室,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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