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9月24日至11月8日连续29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 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征询核实,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截至目前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策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 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11月8日的收盘价格为人民币12.30元/股,较2024年9月23日的收盘价格涨幅已达226.26%,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的下跌风险。截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A股股票市盈率为672.03。根据中证指数官网发布的中上协行业分类显示,公司所属的行业分类“34通用设备制造业”最新市盈率为33.64。公司当前的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防范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9月24日至11月8日连续29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所处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内部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征询核实,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截至目前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策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近期关注到公司被列入“并购重组”概念股,为了让广大投资者及时了解相关情况,现说明如下:
2024年10月18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零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宁笙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动化集团”)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持有的上海宁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笙实业”)100%股权。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除上述交易,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征询核实,公司及控股股东未策划涉及公司的重大并购重组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热点概念炒作风险,审慎判断、理性决策。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经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5%以上股东在本次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事项的风险提示
有关前述自动化集团拟向电气控股收购宁笙实业100%股权事项,本次交易标的宁笙实业评估报告尚需国资有权部门完成评估备案程序,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电气控股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交易存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通过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11月8日的收盘价格为人民币12.30元/股,较2024年9月23日的收盘价格涨幅已达226.26%,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的下跌风险。
截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A股股票市盈率为672.03。根据中证指数官网发布的中上协行业分类显示,公司所属的行业分类“34通用设备制造业”最新市盈率为33.64。公司当前的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防范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