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69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董事长于晓霞、独立董事程永文、陈高才和华东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于晓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兴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购买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存放金额为5,007.32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和办理具体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70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刘文书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张锡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71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旅环境”)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0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00股,每股发行价为34.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046,109.87元,扣除发行费用140,783,409.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20,262,700.00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69,324.66万元,2024年1-9月份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873.19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115.30万元,募集资金2024年9月30日余额合计为59,566.78万元,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40,2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9月30日余额合计为7,366.78万元。
注: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2、“期末”指“2024年9月30日”。
(二)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为“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计划将“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部分募集资金5,007.32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购买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新增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5,007.32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6.10%。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7,026.27万元,用于配套城乡环卫项目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中城乡环卫项目的资金需求和提升自身抗风险能力。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截止2024年9月30日,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4,784.55万元,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5.93%。
(二)变更原因
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劲旅环境和安徽君联环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劲旅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实施方式为上述实施主体购置环卫物资销售或者租赁给项目子公司用于城乡环卫项目。
本次新募投项目为拟购买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实施主体为劲旅环境及全资子公司玉溪市江川区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该项目实施有利于推进原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实施方案
1、项目基本情况
劲旅环境与云南水泽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组建联合体投标,并于2024年11月1日中标“江川区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以下简称“江川项目”)。江川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厂和城乡环卫一体化两部分,项目总投资(经营权转让价款)为8,013.70万元,劲旅环境按照相关协议规定全额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负责运营城乡环卫一体化部分,包含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城区公厕管护和城区绿化管护五个子项内容,该部分投资额(经营权转让价款)为5,007.32万元。
2、项目实施方案
(1)实施主体: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江川区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实施地点:玉溪市江川区全区
(3)总投资:5,007.32万元
(4)实施模式:江川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具体以TOT(转让-运营-移交)方式运作,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公司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初步协议》,公司按照《初步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全额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招标人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初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经营权转让价款,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管理。特许经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将项目相关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完好地移交给江川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导向
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必须把美丽中国建设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强调了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的重要性,包括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等。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锚定江川区目前亟需改善的生活污水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事业,有助于全面改善城乡环境卫生,解决城市及农村“脏、乱、差”现象,打造整洁、舒适、美丽、文明的宜居环境,从而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要素保障条件完善
江川项目属于存量项目,项目公司不存在初始建设任务,其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善,运营过程中必要的更新改造,由项目公司负责完成。
3、公司具有环卫项目运营管理能力和经验,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系集投资运营管理与装备制造为一体的环卫综合服务运营商,在环卫投资运营管理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培养了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和研发团队,为公司的市场拓展和项目运营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三)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指国家政策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从而影响项目需求(如垃圾量变化等);二是国家由于某种政治或经济政策上的原因,对项目运营、管理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变化;三是政府部门对项目设施征收、征用等以及超出本级地方政府权限的法律变更等原因。政策变化最终影响项目经营成本和收入,从而影响项目的盈利能力。
应对措施:项目公司在项目运营期间,积极提高自身运营管理能力,主动探索项目运营更高服务标准,以响应可能提高的政策运营标准。
2、运营风险
项目运营过程中,因设施设备配置不合理、更新不及时、未按标准开展运营作业等,可能会影响本项目的具体运营效果,而导致对项目的运营治理和项目的收益产生影响。
应对措施:项目公司在项目运营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标准,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3、效益风险
本项目为存量项目,项目运营期限较长,运营期间经济风险涉及资产随时间的自然折旧和磨损,导致其市场价值和使用效能下降;需要定期的维护和维修,而随着资产老化,相关费用可能会增加;可能面临技术过时和市场需求变化的挑战,导致收益减少;此外,还有人员工资、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原因导致项目运营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响。需要通过精细化的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来妥善应对。
应对措施:项目公司积极通过建立稳定的原材料供应链、储备人才、加强数字化管理能力等风险控制措施来妥善应对,减少项目运营期间因短期经济波动影响项目运营质量。
4、应收账款风险
该项目运营周期长,若公司不能有效管控应收账款规模,并增强公司的经营性现金回收,公司将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营。
应对措施:项目公司加强对项目可能面临的资金风险研判,积极研究可能面对的资金风险应对措施。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紧紧围绕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进而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盈利水平。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购买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是公司根据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结合市场拓展情况、公司未来的市场布局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本次变更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五、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72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1月6日,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4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股。本次募集资金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实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61,046,109.87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0,783,409.87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0,262,7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2、“期末”指“2024年9月30日”。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或在《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授权范围内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截至2024年10月29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372万元(本数据根据1年期LPR为3.10%计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及时把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目的,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73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51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出席代表法人股东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传真或信函应在2024年11月22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517 劲旅环境 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晶晶 陈陈 联系电话:0551-64282862
传真号码:0551-65558979
电子信箱:securities@jlhoe.com
5、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30”。
2、投票简称为“劲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同意”划“√”,“反对”划“×”,“弃权”划“○”。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与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旅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劲旅环境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0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00股,每股发行价为34.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046,109.87元,扣除发行费用140,783,409.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20,262,700.00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69,324.66万元,2024年1-9月份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873.19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115.30万元,募集资金2024年9月30日余额合计为59,566.78万元,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40,2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9月30日余额合计为7,366.7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2、“期末”指“2024年9月30日”
(二)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为“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计划将“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部分募集资金5,007.32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购买特许经营权项目”。新增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5,007.32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6.10%。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7,026.27万元,用于配套城乡环卫项目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中城乡环卫项目的资金需求和提升自身抗风险能力。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截止2024年9月30日,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4,784.55万元,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5.93%。
(二)变更原因
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劲旅环境和安徽君联环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劲旅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实施方式为上述实施主体购置环卫物资销售或者租赁给项目子公司用于城乡环卫项目。
本次新募投项目为拟购买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实施主体为劲旅环境及全资子公司玉溪市江川区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该项目实施有利于推进原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劲旅环境与云南水泽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组建联合体投标,并于2024年11月1日中标“江川区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以下简称“江川项目”)。江川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厂和城乡环卫一体化两部分,项目总投资(经营权转让价款)为8,013.70万元,劲旅环境按照相关协议规定全额出资组建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运营城乡环卫一体化部分,包含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城区公厕管护和城区绿化管护五个子项内容,该部分投资额(经营权转让价款)为5,007.32万元。
2、项目实施方案
(1)实施主体:劲旅环境、玉溪市江川区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实施地点:玉溪市江川区全区
(3)总投资:5,007.32万元
(4)实施模式:江川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具体以TOT(转让-运营-移交)方式运作,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公司中标后招标人签订《初步协议》,公司按照《初步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全额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招标人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初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经营权转让价款,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管理。特许经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将项目相关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完好地移交给江川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导向
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必须把美丽中国建设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强调了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的重要性,包括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等。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锚定江川区目前亟需改善的生活污水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事业,有助于全面改善城乡环境卫生,解决城市及农村“脏、乱、差”现象,打造整洁、舒适、美丽、文明的宜居环境,从而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要素保障条件完善
江川项目属于存量项目,项目公司不存在初始建设任务,其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善,运营过程中必要的更新改造,由项目公司负责完成。
3、公司具有环卫项目运营管理能力和经验,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系集投资运营管理与装备制造为一体的环卫综合服务运营商,在环卫投资运营管理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培养了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和研发团队,为公司的市场拓展和项目运营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三)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指国家政策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从而影响项目需求(如垃圾量变化等);二是国家由于某种政治或经济政策上的原因,对项目运营、管理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变化;三是政府部门对项目设施征收、征用等以及超出本级地方政府权限的法律变更等原因。政策变化最终影响项目经营成本和收入,从而影响项目的盈利能力。
应对措施:项目公司在项目运营期间,积极提高自身运营管理能力,主动探索项目运营更高服务标准,以响应可能提高的政策运营标准。
2、运营风险
项目运营过程中,因设施设备配置不合理、更新不及时、未按标准开展运营作业等,可能会影响本项目的具体运营效果,而导致对项目的运营治理和项目的收益产生影响。
应对措施:项目公司在项目运营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标准,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3、效益风险
本项目为存量项目,项目运营期限较长,运营期间经济风险涉及资产随时间的自然折旧和磨损,导致其市场价值和使用效能下降;需要定期的维护和维修,而随着资产老化,相关费用可能会增加;可能面临技术过时和市场需求变化的挑战,导致收益减少;此外,还有人员工资、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原因导致项目运营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响。需要通过精细化的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来妥善应对。
应对措施:项目公司积极通过建立稳定的原材料供应链、储备人才、加强数字化管理能力等风险控制措施来妥善应对,减少项目运营期间因短期经济波动影响项目运营质量。
4、应收账款风险
该项目运营周期长,若公司不能有效管控应收账款规模,并增强公司的经营性现金回收,公司将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营。
应对措施:项目公司加强对项目可能面临的资金风险研判,积极研究可能面对的资金风险应对措施。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紧紧围绕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进而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盈利水平。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购买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是公司根据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结合市场拓展情况、公司未来的市场布局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本次变更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_______朱玮琼_______ ________徐龙______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旅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劲旅环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4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股。本次募集资金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实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61,046,109.87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0,783,409.87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0,262,7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2、“期末”指“2024年9月30日”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或在《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授权范围内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截至2024年10月29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372万元(本数据根据1年期LPR为3.10%计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及时把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目的,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_______朱玮琼_______ ______徐龙________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