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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4-13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7日收到公司董事李晔先生的书面辞职信,现就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因工作原因,公司董事李晔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公司治理委员会委员等一切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辞职自辞职信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李晔先生不在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此次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董事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4-138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证券简称:金融街,证券代码:000402)股票于2024年11月5日、11月6日、11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无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2024年度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登载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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