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职工董事王乃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王乃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科技委委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乃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王乃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运作和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此,公司及董事会谨向王乃华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组成结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须补选一名职工董事。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潘健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潘健先生将与公司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潘健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74年01月出生,中共党员,化工机械与设备专业本科,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组织人事部部长、组织人事部党支部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潘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