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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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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4-060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Partners Group Harmonious Baby Limited(以下简称“合众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14.19%变动至9.19%。

  公司于2024年11月07日收到股东Partners Group Harmonious Baby Limited(以下简称“合众投资”)发来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股东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3年1月20日,合众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1,551,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0%。合众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14.19%下降至13.09%。

  2、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5日,合众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461,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3%。合众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13.09%下降至12.76%。

  3、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12月27日,合众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2,809,9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97%。合众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12.76%下降至10.76%。

  4、2024年4月26日,公司公告股份回购实施情况,股份回购及注销后,公司股份变更为138,540,036股,合众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10.76%变更为10.91%。

  5、2024年11月1日,合众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2,266,4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4%。合众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10.91%下降至9.28%。

  6、2024年11月7日,合众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119,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合众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9.28%下降至9.19%。

  本次权益变动后合众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4.19%变动至9.19%。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根据当时的总股本140,516,936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根据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138,540,036股计算。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合众投资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合众投资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08日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爱婴室

  股票代码: 603214

  信息披露义务人:Partners Group Harmonious Baby Limited

  住所及通讯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 3806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7日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形。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需求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累计减少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4年10月10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合众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56,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减持期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月30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爱婴室股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权益变化情况

  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2023年1月16日)以来,由于合众投资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众投资持股比例减少累计达5%,由14.19%减少至9.19%。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根据当时的总股本140,516,936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根据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总股本138,540,036股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3年1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1,551,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0%。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14.19%下降至13.09%。

  2、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461,1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3%。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13.09%下降至12.76%。

  3、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12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2,809,92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97%。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12.76%下降至10.76%。

  4、2024年4月26日,上市公司公告股份回购实施情况,股份回购及注销后,上市公司股份变更为138,540,03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10.76%变更为10.91%。

  5、2024年11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2,266,46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4%。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10.91%下降至9.28%。

  6、2024年11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119,1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9.28%下降至9.1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1月16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9,943,504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4.19%。

  第五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爱婴室股票的情况如下:

  ■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注册证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Partners Group Harmonious Bab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Partners Group Harmonious Bab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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