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内容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9.66元/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1)。
截至2024年11月6日,公司已回购股份3,86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购买的最高价为8.36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7.3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1,558,527.88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的情况
近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协商一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分支机构出具《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同意为公司提供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年。
除上述贷款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资金为诚意药业自有资金。
根据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通知的相关精神,公司为更好的开展回购股票相关工作,与银行积极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好金融贷款工具,推进公司股票回购计划、提升公司价值。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5,000万元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