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04,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04,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13日。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全部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504,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2023年8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公开征集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陆大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42)。
4、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4)。
5、2023年11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6、2023年11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48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550,000股。
7、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8、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0,00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9、2024年6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股,并减少公司股本总额30,000股。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6550345),并已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上述30,0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预计将于2024年6月17日完成注销。
10、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由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85元/股调整为7.29元/股,已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20,000股调整为2,128,00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11、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同意。由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由10.85元/股调整为7.29元/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由387,500股调整为542,50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12、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同意。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9月13日,同意向2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42,500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7.29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13、2024年10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2,000股,并减少公司股本总额112,000股。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上述112,0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预计将于2024年10月18日完成注销。
14、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由7.29元/股调整为7.22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查同意,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意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4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4,00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2%。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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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11月15日,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48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550,000股,授予价格为10.85元/股。2024年6月17日,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股,实际授予数量变为1,520,000股。2024年7月15日,由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已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20,000股调整为2,128,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85元/股调整为7.29元/股。2024年10月18日,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2,000股,实际授予数量变为2,016,000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变为45人。2024年10月30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公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29元/股调整为7.22元/股。
(三)首次授予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25%。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3 年11月13日,截至本公告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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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25%,即45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2%(总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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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激励对象经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转增后的获授数量。
上表已剔除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3名人员。
上表中新增两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姚胜及陆丽华,具体情况为:2024年5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陆丽华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由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同意选举姚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1 月13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504,000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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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