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4-087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公司股票可能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8.6条、 9.4.1条等相关规定,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53,386.92万元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停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退市相关风险。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或“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56,839.15万元,另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56,021.12万元。对于以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偿还及违规担保相关事项的解决,控股股东尚无明确具体安排。
● 上述责令改正事项的期限将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公司预计难以在期限届满前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可能自2024年11月11日起被上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2个月。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停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退市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公司在六个月内清收53,386.92万元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4-030号公告。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的资金。
关于责令改正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7月13日、7月26日、8月9日、8月23日、9月24日、10月15日、10月29日、11月5日和11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临2024-051、临2024-052、临2024-057、临2024-058、临2024-069、临2024-074、临2024-081、临2024-085和临2024-086号公告。现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整改情况及相关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6,839.15万元,另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56,021.12万元。对于以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偿还及违规担保相关事项的解决,控股股东尚无明确具体安排。
公司按照黑龙江证监局的要求,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资金,争取早日完成清收,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停牌的情况及重大风险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8.6条、 9.4.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53,386.92万元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停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退市相关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56,839.15万元,另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56,021.12万元。对于以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偿还及违规担保相关事项的解决,控股股东尚无明确具体安排。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停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退市相关风险。
3、上述责令改正事项的期限将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公司预计难以在期限届满前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可能自2024年11月11日起被上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2个月。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停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退市相关风险。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4-088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36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全文披露如下: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三季报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亿元,同比增长37.46%,主要原因为本期结算项目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发生销售费用0.13亿元、管理费用0.79亿元、研发费用0.39亿元,合计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为68.18%,但金额同比减少32.87%。请公司:(1)结合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构成、相关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营业收入增长的具体原因,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及结算政策是否发生变化,相关结算项目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属于依规应予扣除的收入,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区分各业务板块,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名称、所在地、业务往来内容及业务模式、合同签订及执行日期、交易金额及回款情况、收入确认金额等,并说明是否为最终客户、供应商,供应商是否系客户指定,上下游及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协议约定;(3)结合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的结构明细,说明公司主要经营费用大幅下滑、与收入上涨趋势明显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公司2023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三季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不足2亿元,且扣非后净利润亏损。请公司结合三季报相关财务数据,充分提示相关退市风险。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披露,在10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做好《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