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沈晓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8,704,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5%;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沈晓宇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无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新芳、沈晓宇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13,674,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0%;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沈新芳先生和沈晓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52,847,50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46.49%,占公司总股本的22.74%。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晓宇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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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晓宇先生本次解质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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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