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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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和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86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8%,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44%,最高成交价格为8.3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7.36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558,527.8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