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金沙江联合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沙江”)持有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835,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4%。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金沙江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了适用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金沙江减持股份总数均不受比例限制。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金沙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90,08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并在相关公告中予以说明。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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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该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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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企业为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鉴于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企业现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安排等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如本企业作出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2、在本企业实施减持公司股份且本企业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时,本企业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3、如本企业作出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沙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发展和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