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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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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通股份”)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完成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控股股东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备注:2016年12月14日,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2,600万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并于2023年12月14日办理了上述股份质押展期手续。2024年11月1日,大晟资产偿还上述质押股份对应银行款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17日、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1月5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6、2023-075、2024-055)。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大晟资产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如下:

  ■

  备注:上述股份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所得。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大晟资产及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良好,融资渠道畅通,具备相应资金偿还能力,大晟资产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乐通股份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大晟资产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或其他担保物等措施。

  大晟资产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其所持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中小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说明函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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