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股东薛淑华、刘正银、龙万学、王迪明、夏建勇共5名自然人股东,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票的前28名股东(该部分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非公司现任董监高人员),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薛淑华、刘正银、龙万学、王迪明、夏建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9,127,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薛淑华、刘正银、龙万学、王迪明、夏建勇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905,681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6%,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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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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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在本次计划减持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重大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股东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
2、上述承诺在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以上持股5%以下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