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本行三楼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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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薛文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本行《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2人;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2人;
3、董事会秘书唐志锋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吸收合并江苏丹徒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分支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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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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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律师:吴奕炜、唐铭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