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炬申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申仓储”)向上海期货交易所申请新增氧化铝期货存放点及约定库容,申请新增存放点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港保税港大街6号,新增存放点约定库容:氧化铝5万吨。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为前述事项出具担保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5日,上述申请已获批,上海期货交易所官网公告内容如下:同意广东炬申仓储有限公司增加氧化铝期货存放点,存放地址位于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港保税港大街6号,核定库容:氧化铝5万吨,不设地区升贴水。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官网相关公告,本次新增氧化铝期货核定库容5万吨,以5,590元/吨计算(此价格为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公布的2024年11月5日氧化铝期货合约行情交割月份为2411的期货收盘价)预计担保额度为2.80亿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函主要内容
本公司对于被担保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如被担保人违反了合作协议的约定或造成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及其客户或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损失的,上海期货交易所有权直接向本公司追索,本公司保证在接到上海期货交易所书面追索通知后十五日内履行连带保证责任。
本担保函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与合作协议同时生效,担保期覆盖合作协议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以上存续期包含合作协议规定的自动续期的期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1月5日,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具体担保额度分别为,项目贷款担保6,8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861.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8%),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预计申请期货交割库资质类担保额度不超过100亿元(实际担保余额约人民币70.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4.67%)。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风险提示
业务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货物灭失以及损毁的风险。炬申仓储将严格遵循与存货人签订的仓储合同约定进行业务操作,通过不定期地巡查、盘点等方式,确保货物存储保管期间账实一致。系统操作实行“双岗操作、交叉审核”,落实岗位操作责任并加强绩效考核监督,防范公司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标准仓单系统相关操作不当的风险。同时,为规避货物损失的相关风险,炬申仓储将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进行风险防范。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