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4年11月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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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1日收盘,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相同。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