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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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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A09版)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通过持续的技术积累和创新为新能源配套厂商及整车厂提供定制化的电连接组件产品。凭借优质的产品性能和质量、强大的研发能力、不断提升的技术工艺水平、良好的企业信誉、健全的客户服务体系,公司已进入新能源、储能系统、工业设备、消费电子、医疗设备等多个行业龙头客户的供应体系,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贴近客户建有生产基地,能够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并降低运输成本。新能源配套领域,公司客户涵盖宁德时代、欣旺达、孚能科技、亿纬锂能、威睿电动等多家国内外优质企业;整车领域,凭借着自身的实力获得了众多知名汽车厂商的认可,如小鹏汽车、零跑汽车、极氪汽车等;储能领域,公司供应的电连接组件产品已应用于宁德时代下游的储能系统,同时已和国内知名储能厂商海博思创、阿特斯、晶科能源、蜂巢能源、瑞浦能源等建立合作并开始批量供货。此外,在工业设备、医疗设备、消费电子等领域,公司还与迈瑞医疗、尼得科、多美达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凭借创新领先的设计能力、成熟健全的工艺技术、自主创新的生产设备、周密细致的采购体系、严苛精细的品质管控、安全可靠的溯源机制、及时稳定的交货能力和快速响应的售后服务,获得了行业内主流客户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多次获得“宁德时代最佳合作伙伴”、“宁德时代优秀供应商”、“宁德时代质量卓越奖”、“宁德时代敏捷供应奖”、“欣旺达优秀供应商”、“极氪新能源五星供应商”等荣誉。

  公司通过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积累了大量丰富的研发、管理和生产经验,并积极与客户共同研发新工艺、新产品,推动下游行业的制造技术进步。优质的客户资源为公司未来业务的快速发展奠定坚持基础,树立了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助力公司不断发展。

  3)供应链管理优势

  电连接组件产品型号众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连接器、FPC组件、电线、铜铝巴等主材料以及标签、扎带、包材等各种辅材,原材料采购具备多品种、小批量、定制化的特点,对电连接组件生产厂商的供应链管理能力有极高要求。电连接组件供应商具备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才能保证生产稳定性和供货及时性,并满足下游客户对电连接组件产品个性化的需求。

  公司作为专业的电连接组件生产企业,在多年的发展中已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在充分保证产品质量和交付的基础上,有效减少了库存、呆料。原材料方面,公司依据重要程度将复杂多样的原材料分为主材、B类辅材、C类辅材等类别,实行严格的分级管理,并每月定期跟踪在途、在库原材料的数量变化,确保原材料的及时供应;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采购部门定期根据订单情况编制生产预测并下发到各主要供应商,确保供应商能够提前备货,缩短供货周期;客户服务方面,公司市场部始终保持与下游客户的密切沟通,以便第一时间了解客户的排产计划。成熟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下,公司有效控制了生产过程中的呆料、库存等成本,为客户提供了及时、优质的产品供应服务,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

  4)质量管控优势

  电连接组件产品所涉及的新能源、储能、工业设备等领域,产品质量是下游客户选择生产商时的重要考量指标,保证供应长期稳定的高品质产品是公司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重要前提。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品质,从采购、设计开发控制、供应商选择、原材料入库、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检测各个环节全流程严格把控,先后通过了ISO9001、ISO13485、ISO14001、ISO45001、IATF16949和UL等国内外质量体系认证,从管理体系上保证了产品质量的可靠性。

  公司在生产各环节均制定了完备的过程管控制度和严格的品质检验标准,包括《经营计划和质量目标控制程序》《管理评审控制程序》《管理体系策划控制程序》《内部审核控制程序》《持续改进控制程序》《客户服务控制程序》等,并在实际运行中严格执行,有效保障公司质量控制水平。

  公司通过长期生产和技术改造的经验积累,形成了多套电连接组件产品自动化生产方案,并以此向设备供应商采购定制化的自动化生产设备,能够实现生产与检测同步化,在保证品质生产的同时大幅提升了产线的自动化生产水平,降低了人工作业的弊端,从设备、生产、检验等各环节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确保产品参数符合客户需求。此外,公司的实验室通过CNAS评定认可,测试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准确性,并配备电压降测试仪、剖面分析仪、温升测试仪、Rosh测试仪、垂直燃烧测试机、盐雾测试仪等多种先进检验设备,有效提升了检验精度,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5)信息化运营优势

  公司注重内部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已构建涵盖财务、客户关系、供应链、研发、生产规划、仓储物流在内的全面数字化、信息化管理体系。目前,公司已完成了ERP信息管理系统、PLM研发信息系统、SRM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仓库管理系统、BPM流程系统、EHR人事管理系统、ME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的建设。

  企业管理方面,公司采用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涉及销售管理、研发管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仓库管理、财务管理、品质管理等多个板块,同时实现分子公司信息数据与集团总部数据互通,提升了公司供、产、销方面的管理水平,帮助管理者更好的管理企业,使得企业能够以最小的资源投入满足客户需求。

  供应链管理方面,公司采用SRM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包含供应商管理、采购订单、采购收货、应付账款管理等多个子模块。通过SRM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建立供应商认证管理体系,从而规范对供应商的认证,方便后期采购时对供应商的选择,减少容错成本。SRM系统实现从采购计划下达、寻源、采购订单下达、审核、收货、质检的各个环节的协同优化,优化了采购目录,助力采购流程的标准化。

  生产管理方面,公司采用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对每个项目进度和生产资料进行管理,跟踪整体业务各环节的料工费,收集不同层级的物料成本,助力公司提升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MES制造执行系统对生产过程中的计划、进度、工艺、质量、设备进行全方位的数字化呈现,使生产进度可视化,透明化;实时对作业活动进行工时采集,使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及时了解到作业效率,计划执行等实际状况。

  6)产品种类优势

  电连接组件产品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各应用领域对电连接组件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各不相同,要求电连接组件生产厂商能够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作出快速响应,并有效满足客户需求。公司深耕电连接组件行业多年,紧跟下游行业需求的变化,不断扩宽电连接组件的应用领域,从传统的工业、消费电子向新能源汽车、储能等新兴领域发展,目前产品已形成覆盖新能源车、储能系统、工业设备、医疗设备、消费电子等多个应用领域,包括电芯连接组件、动力传输组件、低压信号传输组件等多个产品的多元产品体系。目前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已成为公司产品最主要的应用领域,公司电连接组件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系统、车身系统、信息控制系统、安全系统、充电系统等不同部位。

  7)产品先发优势

  2014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开始进入初步发展阶段,公司敏锐捕捉到新能源市场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于2014年开始与宁德时代合作并小批试产新能源低压信号传输组件,2015年继续深入开发新能源动力传输组件。2016年,宁德时代基于对线束生产能力与质量的高要求,选择具有多年线束生产管理经验的公司合作开始研发并批量采购线束采样电芯连接组件。2017年,依托前期线束采样电芯连接组件积累的研发和量产经验,公司率先开始投入研发在安全性、轻量化、布局规整等方面具备突出优势的FPC采样电芯连接组件,并陆续攻克激光焊接、铜铝超声波焊接、精密热铆等技术难关,最终顺利开发了新一代FPC采样电芯连接组件,并于2018年开始向宁德时代批量供应,成为国内最早一批同时具备线束采样和FPC采样电芯连接组件量产能力的供应商。

  凭借先发优势,公司累积了大量的项目研发和量产经验,并与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产品终端配备于特斯拉、宝马、奔驰、奥迪、大众、雷诺日产、丰田、沃尔沃、上汽荣威、一汽红旗、北汽新能源、蔚来、理想、小鹏、华为赛力斯、极氪、零跑等多个国内外知名汽车品牌的热销车型。此外,公司率先向储能领域拓展,目前已与宁德时代、海博思创、阿特斯、晶科能源等国内领先的储能企业合作多个量产项目。

  8)产业布局优势

  公司在拓展新能源领域的过程中,紧跟市场与客户的需求变动以及新能源产业集群区域的建立与发展,于2016年开始陆续在福建宁德、江苏溧阳、四川宜宾、浙江乐清、广东肇庆、吉林长春等地建有生产基地,紧邻主要客户宁德时代、小鹏汽车、欣旺达、威睿电动等,为国内最早一批实现同步就近匹配大客户配套工厂的电连接组件企业之一。公司前瞻化的生产基地布局为公司紧跟下游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获取下游优质大客户资源,快速提升生产与服务能力奠定了基础,不仅在获取客户方面取得了先发优势,同时也为客户降低了在物流、售后、合作研发等方面的成本,进一步保障了双方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随着新能源汽车CTP/CTC技术路线的普及,电芯连接组件产品逐渐往大尺寸、轻量化、集成化方向发展,大尺寸的精密电子元器件长距离运输会增加运输成本和质量风险,供应商就近配套服务能力成为了其进入客户供应商体系的重要考量标准。

  (3)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20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5,586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90.26%;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111,02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90.01%,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149.94倍。

  (4)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5)《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119,328.81万元,本次发行价格72.99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19,192.67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11,129.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08,063.50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请投资者注意所筹资金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风险。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76.4746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7)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7、按本次发行价格72.99元/股和1,633.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19,192.67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11,129.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08,063.50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0、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做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1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4年11月12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11月1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3、网下投资者应当结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4、网下、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深交所将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上报中国证监会。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4年10月31日(T-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21、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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