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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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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4-061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港物流”),非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3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港物流拟向广州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广期所”)申请开展1.1万吨多晶硅期货交割仓库业务。

  根据《广州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需为青港物流开展上述业务有关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覆盖业务协议书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按照交割仓库最高存储数量1.1万吨及货物担保单价人民币6万元/吨测算,考虑未来多晶硅价格波动的影响,本次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无反担保。

  在多晶硅期货实际入库时,青港物流将根据入库多晶硅价值相应购买财产一切险,购买保额将覆盖全部商品价值,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极小。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同意《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青港物流开展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担保,在最高限额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全权决定并办理具体对外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1)。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已作出决定,同意公司对青港物流开展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因本次担保相关的期货业务尚在办理,担保尚未发生,本次担保前后,公司对青港物流的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下同)未发生变化,为人民币1.63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756929610P

  成立日期:2004年2月2日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北京路41号(A)

  法定代表人:吕世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物流业务及港口增值服务,包括运输、场站、代理和仓储等服务。

  最新的信用状况:根据青港物流在中国人民银行黄岛区支行自主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其信贷记录均为正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亿元

  ■

  注:上述数据为青港物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10月31日的单体财务报表数据,非合并口径。

  截止本公告日,不存在影响青港物流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青港物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青港物流拟向广期所申请开展多晶硅期货交割仓库业务。根据《广州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需为青港物流出具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对于被担保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拟与广期所签订的相关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广期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如被担保人违反了协议书的约定或造成广期所、广期所会员及其客户或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损失的,广期所有权直接向公司追索,公司保证在接到广期所书面追索通知后十五日内履行连带保证责任。

  2、公司将负责持续监督、督促被担保人各项义务履行;保障被担保人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的安全开展;确保在发生任何责任时对广期所、广期所会员及其客户或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及时的赔偿及补偿,不使广期所在经济上蒙受损失。

  3、担保函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与协议书同时生效,担保期覆盖协议书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系满足青港物流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且其现有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包含上述担保事项),认为:公司对青港物流提供担保,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具有担保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实质损害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2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40%。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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