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4日、11月5日、11月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核实,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截至2024年11月6日,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王蓉生先生减持期间共减持69,000股。
● 公司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截至2024年11月5日,行业静态市盈率为19.53,公司静态市盈率为48.02,高于行业平均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4日、11月5日、11月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不存在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不存在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自查,并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者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王绍兰女士、王蓉生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1,154,332股、269,000股,上述股东合计减持不超过1,423,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上述股东减持实施时间为公告后15个交易日,减持期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1月30日。截至2024年11月6日,王绍兰女士尚未减持,王蓉生先生共减持69,000股。
(五)公司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截至2024年11月5日,行业静态市盈率为19.53,公司静态市盈率为48.02,高于行业平均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