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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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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综合保税区大禹路2350号颀中科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小蓓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余成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1、2、3、4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圣琦、路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范畴,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罗世蔚先生、关联监事吴茜女士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前述议案。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和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对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类别

  本次拟对公司2025年度(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期间”)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本次交易期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截止2023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2024年度1-9月实际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发生额。

  注2:上述产品销售中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海宁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奕斯伟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奕斯伟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等持股100%控制的企业。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需求机动调整内部主体的交易情况。

  注3:表格内数据系四舍五入导致存在尾差。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表格内数据系四舍五入导致存在尾差。

  注2:表中“前次实际发生金额”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数据,2024年10月、11月、12月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将继续发生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2、颀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颀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颀中控股(香港)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公司董事罗世蔚担任其资深副总经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3、合肥颀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合肥颀中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董事罗世蔚担任其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4、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5、西安奕斯伟硅片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西安奕斯伟硅片技术有限公司为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上述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收入、采购原料、出租及承租房屋等。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对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予以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基于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相关协议,参考同类市场可比价格定价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将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述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小蓓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杨宗铭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余成强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余成强先生为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杨国庆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产生陈小蓓女士、赵章华女士、黄玲女士、罗世蔚先生、杨宗铭先生、余成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崔也光先生、王新先生、胡晓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崔也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202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小蓓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陈小蓓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202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具体如下:

  ■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崔也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

  制的方式选举杨国庆女士、吴茜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近期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朱雪君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杨国庆女士、吴茜女士、朱雪君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国庆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杨国庆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杨宗铭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余成强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余成强先生为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杨宗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余成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聘任周小青先生、张玲玲女士、朱晓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宗铭先生、余成强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周小青先生、张玲玲女士、朱晓玲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余成强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颖女士、龚玉娇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颖女士、龚玉娇女士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简历详见附件。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88185678

  电子邮箱:irsm@chipmore.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凤里街166号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附件:

  1.周小青先生简历

  周小青先生,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7月至2005年9月任矽品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工程师;2005年9月至今历任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主任、科长、经理、处长、总监及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小青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玲玲女士简历

  张玲玲女士,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7月至2005年11月任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师;2005年11月至2017年5月历任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课长、经理;2017年5月至2018年11月任创意娃娃青剑湖校区校长;2018年11月至今历任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企划管理中心总监、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玲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朱晓玲女士

  朱晓玲女士,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2006年6月至2023年6月,历任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合肥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风控总监,监事会主席等。期间曾兼任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朱晓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陈颖女士简历

  陈颖女士,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曾任职于友达光电(苏州)有限公司、达运精密(苏州)有限公司,2014年4月入职颀中科技,历任会计主任、会计科长、会计副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管理部资深项目副经理。

  截止目前,陈颖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龚玉娇女士简历

  龚玉娇女士,199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职于新越百货(苏州)有限公司、江苏首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5月入职颀中科技,任会计部资深管理师,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管理部主任管理师。

  截止目前,龚玉娇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6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于本次会议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后的第一次会议,为尽快实现第二届监事会履行相应义务和职责,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吴茜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国庆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同意选举杨国庆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吴茜女士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和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对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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