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10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现将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11月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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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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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