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刘强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由于刘强先生获聘时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在其正式履职前,暂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有贵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建工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4-054)。
近日,刘强先生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第5期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通过测试,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备案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要求。刘强先生自其任职备案审核通过之日起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有贵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